審計署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強審計機關精神文明建設工作的意見
【發(fā)布時間:2008年01月11日】
【來源:審計署機關黨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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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提高審計機關精神文明建設工作水平,更好地履行法律賦予的審計監(jiān)督職責,審計署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審計機關精神文明建設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兑庖姟反_定了審計機關精神文明建設工作的指導思想、總體目標、主要任務和措施、工作要求等。

    《意見》指出,審計機關精神文明建設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fā)展觀,按照黨的十七大和中央關于精神文明建設的要求,堅持“依法審計、服務大局、圍繞中心、突出重點、求真務實”的工作方針,以促進審計干部的全面發(fā)展與實現(xiàn)審計工作的科學發(fā)展為出發(fā)點和落腳點,加強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建設、審計能力建設、審計作風建設、文明機關建設,使精神文明建設的成果最終體現(xiàn)在提高審計工作水平上,體現(xiàn)在提高審計隊伍素質(zhì)上,體現(xiàn)在促進審計事業(yè)發(fā)展上,為依法履行審計監(jiān)督職責提供思想保證、精神動力和智力支持。

    《意見》確定了通過三至五年的努力,建設一支素質(zhì)高、能力強、作風硬的審計干部隊伍,營造一個團結互助、平等友愛、文明和諧的審計工作氛圍,全國審計機關普遍成為文明單位,并涌現(xiàn)出一批省級文明單位標兵和國家級文明單位的總體目標。

    同時,為指導審計機關進行精神文明建設,《意見》制定了精神文明建設四大方面十四條的主要任務和措施。主要包括:一是加強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建設,提高審計隊伍的思想道德素質(zhì)。主要要加強思想建設、道德建設、機關黨的建設等。二是加強審計能力建設,提高審計隊伍的業(yè)務素質(zhì)。主要包括要樹立科學文明的審計理念,提高審計隊伍把握和服務大局的能力;要培養(yǎng)查核問題的能手、分析研究的高手、計算機應用的強手和精通管理的行家里手,提高審計隊伍的實戰(zhàn)能力;要不斷推廣先進的審計方式和技術方法,提高審計隊伍的創(chuàng)新能力;要繼續(xù)加強學習型機關建設,提高審計隊伍的綜合能力等。三是加強審計作風建設,弘揚“依法、求實、嚴格、奮進、奉獻”的審計精神。要求審計人員在審計工作中要嚴格依法辦事、客觀公正;敢于堅持原則、實事求是;要樹立和發(fā)揚敬業(yè)奉獻,廉潔自律的精神。四是加強文明機關建設,提高精神文明創(chuàng)建工作水平。包括開展多種形式的精神文明創(chuàng)建活動、心理健康教育活動、文化體育活動,做好后勤服務工作等。

    最后,《意見》要求各級審計機關要高度重視精神文明建設,要加強領導,不斷建立和完善精神文明建設的工作機制和制度;要充分調(diào)動廣大干部群眾參與精神文明建設的積極性和創(chuàng)造性,使其成為審計干部的一種內(nèi)在需要和自覺行動。同時,在工作中要注意堅持實際,將精神文明建設滲透到各項工作中,增強影響力和實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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