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長春辦:從三個方面做好學習實踐活動
【發(fā)布時間:2008年11月04日】
【來源:審計署長春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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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審計署駐長春特派辦對開展學習實踐科學發(fā)展觀活動學習調研工作提出三點要求。

    一是加強學習,提高認識。該辦要求審計干部切實按照劉家義審計長提出的“學懂弄通、武裝頭腦、解決問題、推動工作”的要求,掌握學習實踐科學發(fā)展觀活動的指導思想、目標要求、主要原則和每個階段的具體任務,并結合長春辦實際,思考在隊伍建設、審計業(yè)務和內部管理等方面如何實現科學發(fā)展的問題。

    二是正視差距,找準問題。要在學習的基礎上注重實踐,以“牢固樹立科學審計理念,充分發(fā)揮‘免疫系統(tǒng)’功能”為載體,在思想觀念、履行職責、隊伍建設、機制制度創(chuàng)新、科學管理和其他方面找準差距和不足,為下一步分析檢查工作奠定基礎。

    三是抓好結合,研究問題。處室負責人要結合審計業(yè)務工作,帶頭思考審計工作如何推動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和生態(tài)建設等問題;結合長春辦發(fā)展現狀,研究如何推動長春辦科學發(fā)展問題,重點在帶好隊伍、抓好業(yè)務、管好事務上找準突破口、謀求新發(fā)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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