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長羅志軍:要從提高政府執(zhí)行力和公信力的高度抓好審計整改工作
【發(fā)布時間:2010年09月01日】
【來源:江蘇省審計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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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江蘇省政府召開常務會議,專題研究2009年省級預算執(zhí)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工作。省審計廳廳長趙耿毅在會上匯報了今年同級審的情況,省長羅志軍發(fā)表講話。
    羅志軍指出,今年省級預算執(zhí)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工作取得良好成效,這次審計工作具有注重把握總體情況、注重推動政策執(zhí)行、注重促進完善制度,以及涉及部門多、專項審計調(diào)查多的特點,貫徹執(zhí)行了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緊扣了經(jīng)濟社會發(fā)展的中心工作,依法加強了審計工作力度,保證了各項財政資金使用的安全有效,較好地發(fā)揮了審計的“免疫系統(tǒng)”功能。
    關于審計整改工作,羅志軍強調(diào),要從提高政府執(zhí)行力和公信力的高度,抓好三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高度重視審計整改工作。加強審計整改工作、確保審計查出問題的糾正到位,是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貫徹審計法、推進依法行政的具體體現(xiàn),對于維護財政經(jīng)濟秩序、提高財政資金效益、推動反腐倡廉建設、促進全省經(jīng)濟社會又好又快發(fā)展具有重要意義。審計查出問題,如果不及時糾正、不迅速整改,就達不到審計的目的,就無法實現(xiàn)審計的預期效果,更不能維護審計工作的嚴肅性和權威性。各部門、各單位要從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fā)展觀、建設法治江蘇的高度,充分認識加強審計整改工作的重要意義,不斷增強做好審計整改工作的自覺性和主動性。
    二是要切實加大審計整改工作力度。各部門、各單位的“一把手”是審計整改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于審計查出的問題,要嚴格按照要求逐項整改。該收繳財政的一定要收繳,該歸還原資金渠道的一定要歸還,該停撥資金和停批項目的一定要停止,該凍結賬戶的一定要凍結,該嚴肅處理有關人員的一定要嚴肅處理,對違法違紀案件一定要徹查嚴處。
    三是要建立健全審計整改工作機制。審計整改工作不是一朝一夕之事,不能夠“畢其功于一役”,必須著力構建審計整改工作的長效機制,推進審計整改工作的規(guī)范化和制度化。要認真落實審計整改報告制度。對審計查出的問題,都要按規(guī)定限期整改,限期報告整改情況。要建立審計整改協(xié)作機制。一些掌握資金分配權和行政執(zhí)法權的部門,往往既是整改的責任單位,又是推動整改的執(zhí)法部門。各級政府都要建立由政府領導牽頭,有關職能部門參加的審計整改工作聯(lián)席會議制度,推動做好審計整改工作。要強化審計整改督查機制。除了審計機關要對被審計單位的整改情況進行跟蹤檢查外,政府也要對一些重大問題或?qū)覍弻曳?、整改不力的被審計單位加強督查?BR>    羅志軍最后強調(diào),加強審計查出問題整改工作的目的,就是為了糾正錯誤、改進工作、規(guī)范管理和提高水平。整改工作必須著眼于制度建設,注重從源頭上杜絕違規(guī)違紀問題的發(fā)生。各部門、各單位要按照建設透明政府、責任政府、法治政府的要求,進一步支持審計監(jiān)督,以促進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理財水平的不斷提高。(徐建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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