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舟山:積極探索審計“雙整改”
【發(fā)布時間:2021年09月03日】
【來源:浙江省舟山市審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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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下半年以來,浙江省舟山市委市政府認真貫徹中央、省委歷次審計委員會關于審計整改工作的主要精神,尤其是省委審計委員會第五次會議“應改盡改、應協同盡協同”的精神要求,組織多部門對審計發(fā)現問題進行集中分析研判,著力挖掘問題背后的根源,從政府層面推動和建立完善相關體制機制,探索和實踐既對問題進行點上整改,又對問題進行面上整改,“雙整改”工作成效明顯。

2021年起,舟山市將審計整改監(jiān)督納入全市督查檢查考核年度計劃,逐步構建起審計整改工作長效機制,對一些年年審、年年存在的問題,積極探索實行“雙整改”制度,著力將審計整改與推動改革創(chuàng)新、完善體制機制相結合。目前,已在工程領域礦產資源管理等方面取得體制機制性整改效果。

針對工程領域礦產資源管理存在的突出問題,舟山市政府主要領導在要求被審計單位整改的同時,責成相關主管部門深入調查研究,擬訂相應管理辦法,明確工程開采的統籌協調督查部門及屬地政府和建設工程行業(yè)主管部門的管理主體責任,建立開采施工方案(包括生態(tài)環(huán)境保護修復)審查、工程開采審核和工程開采驗收管理制度。同時,規(guī)范工程自用后多余砂石公開拍賣處置程序,從制度層面在全市范圍內形成閉環(huán)管理,解決工程領域礦產資源失管失控問題。

今年年初,針對審計部門梳理提出的政府投資項目建設中存在的共性問題和整改情況,市政府主要領導召集政府各分管領導、相關部門,專題研究加強政府投資項目管理對策建議,出臺了《舟山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政府投資項目管理的若干意見》,明確由市發(fā)改委會同行業(yè)主管部門對政府投資項目實施全流程監(jiān)管,加強部門間協同。此外,通過開展打擊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領域違法行為專項整治行動,重點打擊應招未招、掛靠、串標圍標和轉包、違法分包等行為,進一步加強必須招標項目的事中事后監(jiān)管。

今年4月,市政府專門召開全市國有企業(yè)審計發(fā)現問題整改推進會,對三年來國有企業(yè)審計發(fā)現問題和整改情況進行通報,研究部署強化內部審計工作、實施國企專項檢查等八項整改舉措。與此同時,該市成立由了紀檢監(jiān)察機關和審計、國資等部門組成的國企巡察審計問題整改工作專班,具體部署和協同開展相關工作。目前,該市已出臺加強國有企業(yè)內部審計工作指導意見等10余項制度措施,審計成果得到充分轉化。(舟山市審計局)

責任編輯:種震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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