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合肥市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緊緊圍繞“建立健全權力運行制約和監(jiān)督體系”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的堅強領導和成員單位的密切配合下,不斷創(chuàng)新理念,依法履行職責,助力打造“編得牢、扎得緊、關得住”的制度籠子,積極推進經濟責任審計全覆蓋。2012年以來,全市審計機關先后出臺50余項經濟責任審計規(guī)范性制度,其中市本級出臺了15項,形成了“任前告知、規(guī)范審計、量化評價、強化問責”的權力監(jiān)督鏈,構建了橫向到邊、縱向到底,全方位、寬領域、多維度、立體式的經濟責任審計監(jiān)督體系。
橫向到邊。涵蓋計劃管理、組織方式、審計程序、審計評價、結果運用等各個環(huán)節(jié)。一是在計劃管理上,出臺了《合肥市經濟責任審計對象分類管理暫行辦法》、《合肥市主要領導干部任期內輪審實施意見》;二是在組織方式上,出臺了《合肥市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領導小組工作制度》、《合肥市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規(guī)則》、《合肥市審計機關授權經濟責任審計操作規(guī)程》及《合肥市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和國有企業(yè)領導人員任前經濟責任告知辦法》;三是在審計程序上,出臺了《進一步規(guī)范經濟責任審計程序的意見》;四是在審計評價上,以市委、市政府兩辦名義出臺了《合肥市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暫行辦法》,并配套出臺《合肥市經濟責任審計評價實施細則》;五是在結果運用上,以市委、市政府兩辦名義出臺了《合肥市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結果運用辦法》。
縱向到底。實現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和國有企業(yè)領導人員、部門內部管理干部,以及村居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制度層面的全覆蓋。先后以市委、市政府兩辦名義出臺了《合肥市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和國有企業(yè)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實施辦法》、《合肥市市級部門(單位)內部管理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暫行辦法》、《合肥市村居主要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暫行辦法》,目前各項制度都得到各級黨委政府和部門全面貫徹落實。(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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