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衡陽:進一步加強全市國土審計整改落實工作
【發(fā)布時間:2018年02月06日】
【來源:湖南省衡陽市審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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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南省衡陽市人民政府出臺《關于做好全市國土審計整改工作的通知》,進一步增強全市國土審計整改工作的剛性,推動審計整改相關制度的建立健全和審計整改問責機制的有效落實,確保審計發(fā)現問題切實整改到位,積極推進構建審計整改的長效機制,形成審計監(jiān)督合力。

一是明確了審計整改工作的責任主體?!?/strong>文件》明確市國土部門和各縣市區(qū)人民政府是落實此次國土審計整改工作的責任主體,各責任單位要全面梳理審計發(fā)現的問題,明確整改責任單位、整改責任人、整改時限和目標要求,認真落實整改要求,規(guī)范財政財務管理和國土業(yè)務管理,提高土地出讓金使用績效和業(yè)務工作水平,確保審計發(fā)現的問題得到逐項整改。

二是細化了審計整改工作的措施?!?/strong>文件》要求各責任單位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方案,細化整改措施,按審計報告規(guī)定的時限完成審計整改工作。在整改過程中,對審計發(fā)現的問題進行研究分析,查源頭、查原因、查責任、查后果,真正做到用制度管權、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對于涉嫌違法違紀的單位和個人,要及時移送紀檢監(jiān)察或司法部門依法處理。

三是完善了審計整改的工作機制。《文件》完善了審計整改報告制度,要求督查部門要加強對責任單位整改過程和結果的督促檢查,對未按期整改的或整改結果未到達目標要求的要進行催辦,對相關的督查情況和結果,要及時向市政府主要領導進行匯報。同時,發(fā)現相關單位對審計查出的問題整改落實不力、造成重大影響和損失的,要提請同級政府或建議監(jiān)察機關、有關主管部門追究單位負責人和有關責任人的責任。(朱思妍 陽一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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