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福建省龍巖市、縣兩級審計機關對市、縣財政部門組織2017年度預算執(zhí)行情況和決算草案進行審計,發(fā)現預算執(zhí)行中存在應引起重視的問題:一是6個市(縣、區(qū))不同程度存在將部分收入滯留在財政專戶,未按時清繳入庫,影響了財政預算收入的真實性和完整性。二是個別市(縣、區(qū))存在虛增、虛減財政支出,將預算安排的支出轉入財政專戶,實際未列支以及支出轉暫付,虛減財政支出,導致財政支出不實。三是未及時安排使用財政資金,造成支出執(zhí)行進度較慢,影響資金使用效益。四是未將2年以上結余結轉資金清理盤活。
為此,審計建議:
一、強化國庫資金管理。嚴格執(zhí)行國庫集中收付制度,優(yōu)化財政支出結構;全面清理各類支出掛賬,對應列支出的掛賬,安排預算予以消化,對應清理收回的款項,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清收;進一步擴大預算單位用款自主權,在保障資金支付安全的基礎上,合理劃分資金支付方式,提高財政授權支付額度。
二、深化政府收支管理。進一步加強對財政收入收繳的監(jiān)督管理,全面清理、核實收入、支出、資產、負債的準確性,督促各執(zhí)收單位嚴格依法征收和依法入庫,各預算單位嚴格依法支出,確保收入據實入庫、應繳盡繳,支出依預算執(zhí)行、據實列支,做到收支真實、數額準確、內容完整。
三、加強專項資金管理。建立專項資金使用管理的長效機制,采取措施對專項資金使用、管理優(yōu)劣情況進行獎懲,推進項目資金加強管理,提高效益。一是強化資金分配主管部門的主體責任。增強項目儲備與申報、資金分配與撥付、資金使用管理與跟蹤問效的責任,推進項目資金的分配使用管理。二是強化項目單位的主體責任。對申報項目不實、項目資金使用效益低或違規(guī)使用項目資金的,應視情況給予問責;對專項資金使用、管理成績突出的應給予褒獎。(官爾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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