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晉江市委書記根據(jù)審計結果批示要求加強公房的規(guī)范管理
【發(fā)布時間:2008年10月15日】
【來源:福建省晉江市審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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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福建省晉江市審計局在對該市出售公房資金管理使用情況專項審計調查過程中發(fā)現(xiàn),負責管理出售公房資金的住房委員會辦公室存在會計核算不完整、賬實不符、銀行存款多頭開戶以及出售公房資金收入沒有及時上繳財政專戶實行零余額管理等問題。該局依照法定的審計程序對發(fā)現(xiàn)的問題作進一步的審計和處理,將住房委員會辦公室應繳未繳的出售公房資金繳入財政,并將會計核算不完整、銀行存款多頭開戶等問題移送財政部門作進一步查處。審計結果引起市委書記的高度重視,并作出“請住房委員會辦公室對公房要注意嚴格規(guī)范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防止管理不善出問題,同時要運作和盤活現(xiàn)有公房”的重要批示。(吳國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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