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鄖西縣“審管用”三結合重用經(jīng)濟責任審計結果
今年以來,湖北省鄖西縣在干部管理工作中,認真貫徹《湖北省領導干部任期經(jīng)濟責任審計結果運用辦法》文件精神,實行經(jīng)濟責任審計“審管用”三結合,進一步完善干部考核監(jiān)督制度,大力加強經(jīng)濟責任審計結果的運用力度,取得了明顯成效。
一是采納審計結果“重用”。將審計結果報告進入干部個人檔案,審計結果存入干部監(jiān)督信息庫,作為干部評先彰優(yōu)的重要依據(jù)。同時根據(jù)審計情況,將領導干部任職期間履行經(jīng)濟責任情況分為好、一般、較差、差四個等次,對評為不同等次的領導干部綜合其他工作反饋情況,分別給予表彰獎勵、提醒談話、職務調整、黨政紀處分等。今年年初,縣委對擬任用干部,在民主推薦和考察的基礎上,在提交常委會研究之前,都書面征求紀委、監(jiān)察、計生、審計和政法等部門的意見,重點了解提拔對象是否有違法違紀的問題,并進行了充分醞釀,實行“三不”:沒經(jīng)組織部門考察的不上會,對部門和群眾反映的問題沒查清的不上會,應征求而未征求有關部門意見的不上會。今年以來,綜合審計結果報告全縣分別對5名履行經(jīng)濟責任情況較好的領導干部進行了通報表彰,有2名領導干部被取消評先資格,對1名領導干部進行了提醒談話和給予行政記過處分。
二是查找剖析共性問題“嚴管”。通過建立經(jīng)濟責任審計資料信息文檔,將2008年各單位審計結果報告中反映的問題逐條列出,對存在的苗頭性、傾向性、普遍性的3個問題,及時上報組織部部長辦公會討論,研究提出意見和措施7條。其中經(jīng)縣委研究決定,從今年2月開始,在縣委黨校分三期對全縣460名黨村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選聘到村任職的大學生村官,采取集中培訓的方式進行集中培訓,培訓的主要內容是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中央一號文件、新農村建設、農業(yè)產(chǎn)業(yè)發(fā)展、基層組織建設、涉農法律法規(guī)等。
三是組織管理與審計監(jiān)督互動“促改”。把審計問題整改情況作為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據(jù),今年以來,縣委在干部選拔任用初步名單確定后,對相關干部任職期間在審計結果報告中存在問題的整改完成情況進行評定,對整改情況不達標的領導干部實行暫緩使用。今年已有1名領導干部因未完成整改要求被暫緩提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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