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揚中市長對經濟責任審計提出四點要求
【發(fā)布時間:2009年11月19日】
【來源:江蘇省揚中市審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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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江蘇省揚中市政府召開經濟責任審計領導小組聯(lián)席會議,回顧前一階段經濟責任審計實施情況,部署下一階段的工作。市長孫乾貴,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施健華出席了會議。

    今年,揚中市經濟責任審計回訪督查組已按照《揚中市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回訪督查辦法》的要求,對2008年市規(guī)劃局、市文體局和市婦聯(lián)等11個單位和部門的主要領導經濟責任審計的整改落實情況進行了認真回訪督查。到目前為止,審計發(fā)現的問題絕大部分已經得到了整改,少數問題正在整改之中,會議對這一情況進行了通報。

    同時,會議討論一致通過了《揚中市領導干部(人員)任期經濟責任審計評價和等級評定辦法》。此外,還對今年已經接受經濟責任審計的7個相關部門領導審計情況并根據上述等級評定辦法首次對被審計領導干部進行了等級評定。

    孫乾貴市長在聽取匯報后,要求經濟責任審計聯(lián)席會議成員單位要充分認識經濟責任審計的重要意義,進一步規(guī)范經濟責任審計執(zhí)法行為,提高審計執(zhí)法質量,加強審計結果運用,健全干部選拔任用和監(jiān)管機制,進一步提高經濟責任審計聯(lián)席會議質量,同時對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提出四點希望:一是經濟責任審計的關口要逐步前移。要在繼續(xù)抓好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的同時,逐步將工作中心向任中經濟責任審計轉移,變事后監(jiān)督為事中監(jiān)督。要根據江蘇省委、省政府下發(fā)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意見要求,確保每年任中審計比例不低于30%;且在安排年度經濟責任審計項目時,要優(yōu)先安排對重點崗位、關鍵崗位領導干部的任中審計。同時對擬提拔的干部要預先安排審計,做到先審后離,提高干部選用的準確力和公信力。二是經濟責任審計的重點要準確把握。關鍵要圍繞領導干部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各項決策部署情況,對領導干部決策能力、行政管理水平,以及遵守財經法律法規(guī)等情況,作出客觀公正的評價,促進領導干部全面貫徹各項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規(guī)定。三是經濟責任審計的成果要充分運用。認真貫徹執(zhí)行市委、市政府制定出臺的《關于進一步做好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意見》,并按照《揚中市領導干部(人員)任期經濟責任審計評價和等級評定辦法》的要求,推行等級評定,加大審計結果運用力度,提高審計工作的實效。四是經濟責任審計的機制要不斷完善。要重點要完善聯(lián)席會議制度、審計質量控制機制、內部管理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監(jiān)管機制等三項機制。進一步加強聯(lián)席會議各成員單位之間的協(xié)調配合,建立和完善各職能部門之間的協(xié)查和處理機制,關鍵是強化對審計中發(fā)現問題的整改督查。不僅要把主管單位納入審計范圍,而且要把與其有直接經濟聯(lián)系的下屬單位納入審計范圍,確保審計工作不留死角。要加強對各鎮(zhèn)區(qū)、各部門切實強化內部管理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的指導,逐步消除監(jiān)督盲區(qū),幫助相關單位不斷完善科學的內部管理和控制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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