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南京審計局三加強推進經濟責任審計項目審理工作
【發(fā)布時間:2010年07月21日】
【來源:江蘇省南京市審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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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6日,江蘇省南京市審計局召開處以上領導干部會議,研究進一步強化經濟責任審計全過程的風險防控與監(jiān)督制約機制,確保審理制度的貫徹落實。會議提出,有針對性地采取“三加強”舉措,推動經濟責任審計項目審理工作進一步制度化、規(guī)范化。
    一是加強審計項目的指導,推動審理制度化。制定了《2010年度全市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指導意見》,對全市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在加強干部隊伍管理監(jiān)督與預防腐敗體系中應發(fā)揮的作用提出了總體要求;同時按照地方、部門、企業(yè)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三種類型,分別制定了《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方案》,為指導和規(guī)范審計組編寫審計實施方案提出了具體要求;此外,經濟責任審計管理職能部門每月2次定期召開審理工作會議,交流和分析審理制度執(zhí)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以及改進審理工作的方法和措施。
    二是加強審計項目的服務,推動審理具體化。該局將原來對經濟責任審計報告與審計結果報告等結論經性文書的復核,轉變?yōu)閷徲嬳椖康娜鎸徖?,審理內容不僅限于對審計報告等結論性文書,著重是強化以審計實施方案為基礎,全面關注審計實施的過程及結果。另外,將審理職責分解到人,切實發(fā)揮審理職責,即分別對口審計業(yè)務處,建立日常工作聯系,加強業(yè)務指導和互動式的交流,實施從審計組審前準備到項目結束全過程的審理服務。
    三是加強審計結果的運用,推動審理聯動化。該局去年出臺了《南京市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問責建議暫行辦法》以及與六部門聯合出臺《南京市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利用暫行辦法》,今年又出臺市管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整改工作暫行辦法,力圖將審計移送事項、審計建議問責、審計要情報告或審計綜合報告、審計整改辦法等一系列結果利用措施整合成制度化、規(guī)范化。目前已初步形成與各部門的聯動機制,通過合力審理,確保經濟責任審計成果得到有效運用。(于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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