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十堰市委召會議專題研究部署落實全國審計工作座談會精神
【發(fā)布時間:2011年07月22日】
【來源:湖北省十堰市審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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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湖北省十堰市委組織召開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領導小組十二次會議,專題研究部署落實全國審計工作座談精神,市委副書記、組織部長董衛(wèi)民,市委常委、紀委書記何萬勤,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張維國,市經濟責任審計各成員單位負責人參加了會議。

    會上,市審計局負責人首先傳達了劉家義審計長在全國審計工作座談會上的講話精神,學習了《深化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指導意見》。大家一致認為,此次會議是我國經濟責任審計發(fā)展史上一次里程碑式的會議,對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發(fā)展必將產生積極而深遠的影響。

    會議要求,全市要以全國審計工作座談會為契機,認真貫徹劉家義審計長講話精神和《深化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指導意見》,站在服務全市“十二五”跨越發(fā)展高度、站在推進全市黨風廉政建設高度、站在加強全市干部監(jiān)督管理高度進一步增強做好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使命感和責任感。

    會議強調,要落實全國審計工作座談會精神,重在結合十堰實際,推進全市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實現(xiàn)新發(fā)展、新跨越。一是科學確定審計對象。以一個行業(yè)或系統(tǒng)領導干部審計為重點,科學確定審計計劃項目;二是要深入查處和揭露問題。緊緊圍繞領導干部權力運行軌跡及所在單位的職能特點,重點檢查領導干部經濟決策權、經濟管理權、資金使用權和個人廉政情況;三是善于敢于運用審計成果。要把審計結果作為評價考核、任免、獎懲被審計領導干部的重要依據,該問責的嚴肅問責,該追究紀律責任的要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涉嫌犯罪的要及時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四是形成協(xié)力和合力。進一步建立健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領導小組和辦公室會議制度,充分發(fā)揮好辦公室的紐帶作用,要做到共同進點、共同研究項目的定性和結論、共同通報審計情況、共同督辦審計問題整改,通報審計結果運用情況。(劉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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