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出臺經濟責任審計實施意見
【發(fā)布時間:2011年08月17日】
【來源:安徽省審計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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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中共安徽省委辦公廳、安徽省政府辦公廳印發(fā)了《關于貫徹〈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和國有企業(yè)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guī)定〉的實施意見》,結合安徽實際,對貫徹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經濟責任審計規(guī)定提出了具體要求。

    《實施意見》要求各級黨委、政府要高度重視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將其擺上重要議事日程,保證審計機關履行經濟責任審計職責必需的機構、人員和經費,注意研究解決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中出現(xiàn)的問題,推動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不斷深化和發(fā)展。要求各級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國有企業(yè)領導人員要自覺接受經濟責任審計,及時提供能夠完整準確反映個人履行經濟責任情況的述職報告,認真整改存在的問題,真正做到守法、守紀、守規(guī)、盡責。

    《實施意見》強調要加強經濟責任審計的計劃管理,準確把握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內容,突出工作重點。審計機關要建立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對象數(shù)據(jù)庫和分類管理制度,重點對市、縣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和經濟活動總量較大、掌握和使用財政資金較多的政府部門、大型國有和國有控股企業(yè)、本科院校等重點部門、單位的主要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履行情況進行審計,確保審計重點范圍內的主要領導干部一個任期內至少被審計一次。積極探索對市、縣委書記的審計,推進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同步審計,在先行試點的基礎上逐步推開。經濟責任審計要以財政收支、財務收支和有關經濟活動的真實、合法和效益為基礎,重點關注領導干部所在地區(qū)、部門、單位貫徹落實科學發(fā)展觀,推動經濟社會科學發(fā)展情況;遵守有關經濟法律法規(guī)、貫徹執(zhí)行黨和國家有關經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情況;制定和執(zhí)行重大經濟決策情況;與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有關的管理、決策等活動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huán)境效益情況;遵守有關廉潔從政(從業(yè))規(guī)定情況等。

    《實施意見》強調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做好經濟責任審計成果利用工作。審計機關應當將審計揭示的被審計領導干部應負直接責任和主管責任的重大問題,移送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領導小組有關成員單位處理,有關部門要按照部門職責和權限,根據(jù)黨內監(jiān)督、紀律處分、廉潔從政、責任追究等規(guī)定,區(qū)別不同情況,嚴肅處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組織人事部門應當將經濟責任審計結果作為干部考核、任免、獎懲的重要依據(jù),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報告歸入領導干部個人檔案。經審計機關審計過的領導干部三年內被提拔使用的,要事先征求審計機關的意見。紀檢監(jiān)察機關要將經濟責任審計結果作為黨風廉政建設考核、開展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問責的重要依據(jù)。國有資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要將經濟責任審計結果作為考核評價國有企業(yè)領導人員的重要依據(jù)。有關部門、單位應當以適當方式將審計結果運用情況反饋審計機關。

    此前,中共安徽省委辦公廳、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專門發(fā)出通知,對省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領導小組成員進行了調整。省長任組長,省紀委書記、省委組織部長、省政府秘書長任副組長,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由省紀檢、組織、審計、監(jiān)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國有資產監(jiān)督管理、檢察、財政和信訪等九部門組成。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省審計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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