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青島出臺“三資”績效審計操作辦法
【發(fā)布時間:2011年11月07日】
【來源:山東省青島市審計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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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進一步規(guī)范公共資金、資產、資源績效審計實際操作,指導全市審計機關具體開展績效審計工作,山東省青島市審計局日前出臺了績效審計操作指南,明確了“三資”績效審計的概念、內涵、目標,突出了“三資”績效審計的特點,提供了“三資”績效審計一般操作規(guī)程指導性的做法。這標志著該市績效審計的開展有了統(tǒng)一、具體的操作規(guī)范,也將為績效審計的進一步深入開展發(fā)揮重要的推動作用。

    針對績效審計實踐中遇到的問題,該局在績效審計內容方面進行充分調研和論證研究,堅持有所為有所不為,提出了以公共資金、公共資產、公共資源(即“三資”)為主要內容開展績效審計的新思路。該操作辦法由總則、審計計劃、審計內容、審計評價、審計報告、附則六部分構成,在一般性的審計程序和做法的基礎上,對審計計劃、內容、評價、報告等重點環(huán)節(jié)做出了具體規(guī)范和指導。為方便績效評價,在附件中還列出了“三資”績效審計評價參考指標。
    
    該操作辦法呈現(xiàn)三個特點:一是具有指導性。該操作辦法是在全市審計機關成功實踐經驗的基礎上,經過認真梳理和科學總結而成的,對具體開展“三資”績效審計有較強的指導意義和借鑒作用。二是具有針對性。針對當前績效審計實際開展過程中遇到的一些問題,從審計的幾個重要環(huán)節(jié)提出了解決辦法,避免了不必要的審計風險。三是具有可操作性。在審計法及實施條例、國家審計準則等對審計程序等做出的規(guī)定基礎上,結合“三資”績效審計的特點,對審計計劃、審計評價、審計評價、審計報告等做出了具體規(guī)定,便于審計人員在實踐中具體操作。(朱立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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