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射陽:審計建議促進建立加強“三公”經費管理“3×3”模式
【發(fā)布時間:2012年03月12日】
【來源:江蘇省射陽縣審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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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底至今年初,江蘇省射陽縣對審計揭示問題進行深入調研,探尋根治“三公”經費管理不力、監(jiān)督不細、問責不嚴的辦法。日前,該縣制定的《關于進一步加強“三公”經費管理的實施意見》從落實新舉措、執(zhí)行新規(guī)范、啟動新機制入手,進一步規(guī)范“三公”經費管理。這是該縣積極采納2010年度部門預算執(zhí)行審計建議,專門制定的整改制度。
    
    一是落實三項新舉措:推進“三公”支出公開。舉措之一:“三公”經費預算單列。該縣規(guī)定在年初編制部門預算時,各部門(單位)要按照厲行節(jié)約的原則,在確定的定額標準和限額內,將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公務接待費、因公出國(境)經費統(tǒng)一編入部門支出預算,并按照統(tǒng)一預算編制表式的要求單獨分項列示,能明細到具體項目用途和承擔部門的必須按實編制。不得在預算之外挪用其他預算資金、不得攤派、轉嫁相關費用。舉措之二:“三公”經費總額控制。嚴格控制“三公”經費全年支出總額在機關運行經費預算總額中的規(guī)模和比例,并根據(jù)上級要求壓縮10%-30%。對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公務接待費、因公出國(境)經費分別確定控制總額,人均“三公”經費逐步控制在科學合理的范圍內。根據(jù)工作需要各單位相應編制明細支出計劃,建立臺賬,及時掌握預算執(zhí)行情況。超過總額的單位財會部門不予報支,縣財政部門不予撥付資金,部門決算不予列報。舉措之三:“三公”經費支出公開。在部門預算和總額控制的前提下,“三公”經費支出應控制在序時進度之內,支出內容必須合法,審批程序必須規(guī)范,支付方式必須合規(guī)。“三公”經費支出預算和決算結合部門預、決算同時公開,并附有詳細說明?!叭苯涃M支出單位內部按月公開,每季度向社會公開,廣泛接受社會監(jiān)督。公開明細到具體項目部門、車輛和個人,對單筆支出5000元以上的單獨公開。
    
    二是執(zhí)行三項新規(guī)范:嚴控“三公”支出行為。規(guī)范之一:公務用車按照編制購置。該縣實行車輛統(tǒng)一編制管理,新購置車輛在編制內申請審批,無編制的不予報批。車輛編制原則上按在編在崗每30人配備1輛,除地理環(huán)境和工作性質特殊外,不得配備越野車。車輛配備標準為排氣量不超過1.8升,價格18萬元之內。新車裝飾不超過購車裸價的5%。有超編車輛的單位一律不予報批新購置車輛,對超編車輛由政府收回統(tǒng)一調劑處理。車輛實行集中管理,統(tǒng)一調度,單車核算,不得專人專車,不得接受企業(yè)捐贈,不得借用外單位車輛。規(guī)范之二:公務接待實行雙向控制。公務接待堅持節(jié)約簡樸的原則,嚴禁奢侈浪費。實行全年總額控制和單桌金額控制相結合,公務接待(包括招商引資接待)應控制在全年接待費規(guī)定總額內,不得突破,超過總額的超額部分由縣紀委、縣監(jiān)察局等額收繳縣財政作為扶貧幫困資金,超標嚴重的單位在全縣公開通報。同時縣財政不得追加安排各項運行經費。制定單桌招待限額,正常公務接待嚴禁使用中外高檔煙酒,提倡對口接待,控制陪客人數(shù),嚴格申報審批程序,提高國庫直接支付率。規(guī)范之三:因公出國嚴格審批手續(xù)。公務出國和公款參觀學習應在全年預算和計劃之內安排。出國按照規(guī)定程序履行審批手續(xù),黨員主要領導必須經縣主要領導審批,其他人員必須經縣分管領導審批。必須將組團和個人往返時間、線路、學習考察內容和經費數(shù)額等情況報縣廉政辦備案,出國境人數(shù)和經費要在上年的基礎上下降10%,原則上上年已出國境人員,今年不再外出。不得安排無實質內容的參觀學習,不得借學習考察名義用公款外出旅游。單位3人以上、時間7天以上的外出考察學習必須經縣政府審批。
    
    三是啟動三項新機制:推行“三公”支出問責。機制之一:實施“三公”支出績效評價。該縣規(guī)定各部門(單位)每年都要對“三公”經費的使用效果進行績效自評,對照計劃目標,逐項考核評價,并將評價結果在本單位予以公示,同時報送縣紀委、財政等部門??h財政部門每年要組織力量選擇一定數(shù)量的單位開展績效評價,客觀評價財政資金的使用結果與預期計劃的差異,發(fā)現(xiàn)和糾正資金使用過程中的違規(guī)情況,同時將評價結果運用到財政預算安排上,對資金使用效果有差距的,在下年預算中減少安排,差距較大的取消整個項目安排。機制之二:建立“三公”支出問責機制。該縣強調縣審計部門要對“三公”經費的使用情況進行審計,每年專項審計不少于20個單位,發(fā)現(xiàn)問題、解決問題,并將結果向社會公布??h監(jiān)察機關要開展專題監(jiān)察活動,認真查處“三公”經費違規(guī)違紀情況。對超支單位負責人實行問責制度,約束領導開支的隨意性。通過健全問責制度,將違反財政紀律、揮霍浪費國家資源的公職人員,依法依紀追究其相應的行政和法律責任,真正做到有權必有責、有責必問、有錯必糾,努力建立責任政府。機制之三:強化“三公”支出長效管理。該縣指出各部門(單位)要強化對“三公”支出的組織領導,明確分工和職責,主要領導要經常過問,分管領導要月月督查,具體責任人員要天天把關、明細核算。每月要對支出數(shù)據(jù)進行認真分析、對比,找出存在問題的關鍵,及時采取措施加以糾正,并將預算執(zhí)行情況在季末10日內報縣財政局。強化“三公”支出管理長效機制,建立健全壓縮支出各項管理制度,制定內部控制流程,明確風險點控制措施,規(guī)范和壓縮“三公”經費支出,確保“管得嚴、控得住”。(薛國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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