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大連市審計局積極探索“四型”審理新方式
為更好地適應審計工作發(fā)展的需要,今年以來,大連市審計局努力轉變工作作風,積極探索建立“四型”審理組織方式,不斷深化和規(guī)范審理工作,提高審計質量控制水平。
一是加強知識儲備,建立學習型審理組織方式。該局通過多種途徑,強化學習培訓,為審理工作的順利開展做好必要的知識儲備。一方面,熟練掌握《審計準則》、《審計項目審理工作試行辦法》等相關法規(guī),通過制定《質量控制手冊》,規(guī)范審理工作的主要原則和具體流程;另一方面,注重借鑒《審計工作通訊》、各級審計機關網站等載體的先進經驗和做法,通過對比分析,找出共性問題和個性問題進行實例學習、研究分析,提高實踐認知能力。
二是注重質量控制,建立研究型審理組織方式。該局在對審理項目進行系統(tǒng)梳理的基礎上,參照《審計準則》等相關規(guī)范,對審計通知書、審計實施方案、審計報告三大類文書在格式和內容上存在的問題進行整理分析,并在局內網上公布,建立交流學習平臺。同時,圍繞審理工作相關規(guī)定,對審計中各階段的質量控制進行認真研究,通過制定相關規(guī)章制度,明確崗位職責,充分體現(xiàn)了“經手即有責”的要求,有效地降低了審計風險。
三是深化審理成果,建立集成型審理組織方式。工作中,該局充分發(fā)揮審理人員的自身優(yōu)勢,根據其專業(yè)特點和工作經歷,有針對性地安排投資、財政等領域審理任務。同時,通過審前學習、審中交流、審后總結和成果提煉,將具有各方面專長的人員組織起來協(xié)同合作,促進了審理工作取得較好效果。
四是發(fā)揮審計合力,建立決策型審理組織方式。該局積極實踐和完善業(yè)務會議制度,強調個人負責基礎上的集體決策。法制處不定期召開審理會議,對于重大審計項目或有代表性的審計項目,在由項目審理人員介紹審理情況以及擬處理意見的基礎上,通過集體討論進行審議。遇有較大分歧或涉及重大事項時,及時向分管局領導報告,必要時提請局黨組召開審計業(yè)務會議,通過集體研究決策的形式發(fā)揮出審計合力。(喬鵬程)
一是加強知識儲備,建立學習型審理組織方式。該局通過多種途徑,強化學習培訓,為審理工作的順利開展做好必要的知識儲備。一方面,熟練掌握《審計準則》、《審計項目審理工作試行辦法》等相關法規(guī),通過制定《質量控制手冊》,規(guī)范審理工作的主要原則和具體流程;另一方面,注重借鑒《審計工作通訊》、各級審計機關網站等載體的先進經驗和做法,通過對比分析,找出共性問題和個性問題進行實例學習、研究分析,提高實踐認知能力。
二是注重質量控制,建立研究型審理組織方式。該局在對審理項目進行系統(tǒng)梳理的基礎上,參照《審計準則》等相關規(guī)范,對審計通知書、審計實施方案、審計報告三大類文書在格式和內容上存在的問題進行整理分析,并在局內網上公布,建立交流學習平臺。同時,圍繞審理工作相關規(guī)定,對審計中各階段的質量控制進行認真研究,通過制定相關規(guī)章制度,明確崗位職責,充分體現(xiàn)了“經手即有責”的要求,有效地降低了審計風險。
三是深化審理成果,建立集成型審理組織方式。工作中,該局充分發(fā)揮審理人員的自身優(yōu)勢,根據其專業(yè)特點和工作經歷,有針對性地安排投資、財政等領域審理任務。同時,通過審前學習、審中交流、審后總結和成果提煉,將具有各方面專長的人員組織起來協(xié)同合作,促進了審理工作取得較好效果。
四是發(fā)揮審計合力,建立決策型審理組織方式。該局積極實踐和完善業(yè)務會議制度,強調個人負責基礎上的集體決策。法制處不定期召開審理會議,對于重大審計項目或有代表性的審計項目,在由項目審理人員介紹審理情況以及擬處理意見的基礎上,通過集體討論進行審議。遇有較大分歧或涉及重大事項時,及時向分管局領導報告,必要時提請局黨組召開審計業(yè)務會議,通過集體研究決策的形式發(fā)揮出審計合力。(喬鵬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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