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將穩(wěn)增長政策落實情況作為經濟責任審計必審項
【發(fā)布時間:2016年02月01日】
【來源:山東省青島市審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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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山東省青島市審計局專門下發(fā)通知,明確將穩(wěn)增長等政策落實情況作為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的必審事項,并要求在審計報告中單獨反映,以促進領導干部認真抓好穩(wěn)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防風險的各項政策措施落實。

通知要求,在2016年開展的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項目中,各部門要將穩(wěn)增長等政策措施落實情況作為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的重要內容予以關注,對承擔穩(wěn)增長等政策措施落實職責的地區(qū)、部門、單位進行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時,要結合地區(qū)、部門、單位所承擔的職責,按照穩(wěn)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防風險政策措施落實情況跟蹤審計內容的要求,進行對照落實,重點查處不作為、慢作為、假作為等重大履職不到位,重大失職瀆職,造成重大損失浪費,重大風險隱患和重大違法違紀問題。要將穩(wěn)增長等政策措施落實情況的審計結果在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報告中單獨列示反映,將承擔有關政策措施落實職責的地區(qū)、部門、單位領導干部履職落實情況,在審計報告和審計結果報告中作為 “經濟責任事項審計情況”中作為第一項單獨反映,在“審計評價”中要對落實結果進行單獨評價,對發(fā)現(xiàn)的問題要在“審計發(fā)現(xiàn)的問題及處理意見”中作為第一項單獨反映。(朱立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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