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蘭州辦積極學習貫徹新修訂的國家審計準則
【發(fā)布時間:2010年09月25日】
【來源:審計署蘭州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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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新修訂的國家審計準則公布以來,審計署駐蘭州特派辦積極組織學習貫徹,并及時下發(fā)通知,切實提出了學習貫徹意見,為新準則的施行打下基礎。

    高度重視,提高認識。該辦黨組提出,新修訂的國家審計準則事關審計工作全局,對于保證審計質量,防范審計風險,發(fā)揮審計保障國家經(jīng)濟和社會健康運行的“免疫系統(tǒng)”功能具有重要意義。要求全體審計人員必須提高認識,增強法律意識和責任意識,從思想上高度重視,結合審計工作實際,對照準則要求找出工作中存在的差距,以準則要求規(guī)范履職行為,因地制宜地開展學習。

    認真學習,精讀細學。在年度集中培訓期間,該辦邀請審計署法規(guī)司領導,就新修訂的國家審計準則進行了詳細的講解,并將講座課件上傳至辦局域網(wǎng)培訓課件中。新準則中審計記錄、審計報告、審計整改等內容與原準則和6號令相比,有了明顯的變化。該辦要求各處、室負責人要組織全體人員,認真學習全文,特別是對準則中新增內容及開展審計業(yè)務時可能存在的重大違法行為以及審計人員和審計職業(yè)道德等內容進行重點學習和研讀細學,把9-10月作為國家審計準則“集中學習月”,并計劃在全辦組織一次新準則的學習測試活動。

    豐富載體,靈活學習。該辦要求,在認真學習貫徹國家審計準則的學習活動中,要將集中學習和個人自學相結合,靈活安排學習時間;要將領導帶頭講學與全員參與討論相結合,靈活安排學習形式;在辦局域網(wǎng)上,也陸續(xù)上傳新準則及相關的學習材料供大家學習。在學習新準則的過程中,要求全辦審計人員在辦局域網(wǎng)上相互交流學習情況,并積極踴躍投稿,形成互幫互學、互相交流、互相促進、積極學習的學習氛圍。

    學干結合,學以致用。為使審計人員真正將國家審計準則學懂、學透,達到會用、用好的目的,該辦要求各部門及全體審計人員要緊密結合審計工作實際,嚴格按照國家審計準則的要求,對照新準則,查找自身在審計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時修改、完善辦內各項審計業(yè)務制度。注重在審計工作實踐中學習新準則,在嚴格執(zhí)行上下功夫。通過學習,總結經(jīng)驗,更新審計工作觀念,規(guī)范審計工作行為,拓展審計工作思路,以良好的學習效果促進依法審計,規(guī)范審計、文明審計。(張若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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