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深圳辦多措并舉研究部署經濟責任審計工作
【發(fā)布時間:2011年08月29日】
【來源:審計署深圳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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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審計署駐深圳特派辦召開專題座談會,在前期學習傳達全國審計工作座談會精神的基礎上,就如何進一步貫徹落實劉家義審計長的重要指示精神,提出多項具體措施,力爭開啟該辦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新局面。

    統一思想,提高認識。該辦強調,這些年來經濟責任審計在促進領導干部守法守紀守規(guī)盡責,促進領導干部貫徹落實科學發(fā)展觀,促進干部監(jiān)督管理制度的完善,加強對權力運行的監(jiān)督和制約,有效懲治和預防腐敗等方面發(fā)揮了重要作用。經濟責任審計作為我國獨有的審計制度,在統籌各項審計工作協調發(fā)展,促進提高審計權威和擴大審計影響,推動審計事業(yè)再上新臺階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全辦干部要進一步認真學習中辦、國辦《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和國有企業(yè)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guī)定》、《審計署關于深化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指導意見》和劉家義審計長的講話精神,深入領會和把握今后一個時期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指導思想、工作目標和審計范圍與重點,切實增強做好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責任感和歷史使命感,站在推動完善國家治理、促進經濟社會科學發(fā)展的新高度,深刻認識經濟責任審計的重大意義。

    健全機構,組織保障。該辦指出,深圳辦是目前為數不多的尚未開展黨政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的特派辦之一,這一劣勢要求必須要以后來者居上的勇氣更加積極主動地探索和實踐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及早謀劃,周密安排。目前的首要任務是要建立健全相應的工作機制,成立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配備專門人員,確保組織協調有力。協調領導小組同時還承擔組織協調辦內業(yè)務骨干有針對性地開展經濟責任審計理論和技術方法的研究,積極探索建立科學合理的經濟責任評價體系,及時對審計成果進行歸納、提煉和總結,為審計實踐服務。近期有關部門要注重收集地方審計機關和兄弟特派辦在開展經濟責任審計中形成的成功經驗和做法,提前了解掌握該辦負責聯系省市的經濟社會發(fā)展狀況和特點,及時收集相關情況和資料,供明年開展審計時借鑒和參考。

    三項融合,強化效果。一是要注重將經濟責任審計與專項審計相融合。該辦在項目計劃可行性研究環(huán)節(jié)要注重經濟責任審計與專項審計的結合,將經濟責任審計與金融、投資、企業(yè)和社保等專項審計相結合;在項目執(zhí)行環(huán)節(jié)要統籌安排審計資源,充分發(fā)揮審計大項目管理平臺的優(yōu)勢,實現信息資源、人力資源和審計成果的共享,做到“綱舉目張”。二是要注重將人才培養(yǎng)與審計實踐相結合。針對董大勝副審計長提出的“全員都會搞經濟責任審計”的新要求,一方面該辦以審計一線為鍛煉和培養(yǎng)人才的第一跑道,利用正在實施的企業(yè)領導人經濟責任審計,提高全辦干部從事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素質和能力;另一方面在年度培訓計劃中有針對性地開展對于經濟責任審計的學習和培訓,缺什么補什么,迅速提高審計隊伍的綜合素質和專業(yè)能力。三是要加強審計業(yè)務與先進技術方法的融合。在該辦已有的財政、企業(yè)、金融、投資等專業(yè)審計信息系統模型的基礎上,積極探索建立經濟責任審計信息系統模型,提高審計工作的質量和效率,提升審計成果的層次和水平。(黃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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