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臨海市政府經(jīng)濟責任審計整改件件有落實
【發(fā)布時間:2011年01月14日】
【來源:浙江省臨海市審計局】
字號:【大】 【中】 【小】


 2010年,浙江省審計廳根據(jù)省委組織部安排對該省臨海市市長進行經(jīng)濟責任審計,臨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以會議部署、認真自查、督查整改等多種形式,加強審前、審中、審后的審計整改工作,促進審計整改建議件件有落實。2011年1月6日,審計廳市長經(jīng)濟責任審計組對該市整改工作進行了回訪,給予了充分肯定。(方子成 鄭志華)
【關閉】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