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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家義強調救災款物審計是抗震救災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
 
【時間:2008年06月10日】 【來源:審計署辦公廳】字號: 【大】 【中】 【小】

    2008年6月5日至9日,審計署審計長劉家義赴陜西、甘肅地震災區(qū),看望慰問一線審計人員,考察和指導抗震救災款物審計工作。劉家義強調,救災款物審計是整個救災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要通過這項專項審計,促進救災款物規(guī)范管理、及時安排撥付和合規(guī)有效使用,真正造福于災區(qū)和受災群眾。

    劉家義指出,救災款物的籌集、管理和使用是抗震救災工作中很重要的一個方面。救災款物籌集、管理和使用的如何,關系到抗震救災工作開展能否順利,關系到災民安置和災后重建的物資保障能否落實。他要求進一步加大救災款物審計力度,重點做好六個方面的工作:

    一、要充分認識救災款物審計的極端重要性和緊迫性。他說,救災款物審計是整個救災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全世界、全國人民都在關注,黨中央、國務院非常重視。中紀委、監(jiān)察部、財政部、民政部、審計署高度重視抗震救災資金物資監(jiān)管,提出了一系列具體要求。救災款物審計工作既是審計機關的法定職責,更是一項十分嚴肅的政治任務,也是審計人員的歷史責任和社會責任,是在關鍵時期對審計人員的嚴峻考驗。審計人員在這個時候如果沖不上去、頂不上去,則是嚴重失職。對救災款物管理不好、使用不好將是對老百姓不負責任;如果審計搞不好,我們就無顏面對黨、無顏面對百姓、無顏面對歷史。

    二、要十分明確救災款物審計的目的。劉家義說,救災款物審計的根本目的是確保救災款物不出問題、少出問題,特別是不出大問題。對于救災款物,媒體和百姓都很關注,舉報電話很多,要力爭通過審計給老百姓一個明白的交待,并及時向黨委、政府提出建議,促進有關部門改進工作,完善規(guī)章制度。對發(fā)現(xiàn)的重大案件、重大違法違規(guī)事項,如貪污、挪用、克扣、變賣、轉移等問題,要及時向審計署和地方黨委、政府報告,向紀委監(jiān)察部門報告,要嚴肅查處,一定不能手軟。

    三、要“全面審計,突出重點”。劉家義說,這次審計是全方位、全過程跟蹤審計。審計過程中要重點關注重災區(qū)、大額資金和重點物資三個方面。要及時向社會公告救災資金的數(shù)額、構成以及分發(fā)、管理和使用等情況;要關注救災款物的管理程序、流程;要采取多種方式,通過抽查受災縣、鄉(xiāng)、村、戶,發(fā)現(xiàn)救災款物在籌集、管理、使用中出現(xiàn)的問題,及時向當?shù)攸h委、政府和有關部門反映,采取措施,及時糾正、處理發(fā)現(xiàn)的問題。

    四、要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審計中一方面要力求數(shù)據(jù)準確,另一方面對一些審計事項的判斷要從實際出發(fā),充分考慮抗震救災款物審計的特殊性。這次審計是一次非常規(guī)的審計,在審計程序上可與常規(guī)審計有所不同,有些審計相關證據(jù)是消耗性物資,損毀和變賣、私分一定要區(qū)分開來。

    五、要保證質量,如實報告。劉家義強調,要堅持和維護審計的公信力,在審計中一定要實事求是,不能馬虎、含糊,更不能弄虛作假,如果有這方面的不良行為,一定要從嚴處理。各級地方審計機關必須向審計署和地方黨委、政府負責。救災款物審計是長期而艱巨的任務,審計過程中要加強分析研究,對于政策性問題要及時研究,及時向審計署和當?shù)攸h委、政府反映,提出建議。

    六、要嚴明審計紀律。劉家義指出,這次救災款物審計,要體現(xiàn)審計機關的良好作風和高度的組織紀律性,在遵守審計紀律上不能有絲毫放松。要嚴格遵守“八不準”審計紀律,嚴格執(zhí)行審計署制定的抗震救災款物審計“八個必須、八個不得”的紀律規(guī)定,要統(tǒng)一報告、統(tǒng)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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