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北省審計廳根據(jù)省政府和審計署要求,在全省范圍內啟動了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審計工作,計劃自2009年始,連續(xù)三年組織全省各級審計機關對工程實施情況進行跟蹤審計。 “校舍安全工程”是國務院針對當前中小學校舍有相當部分達不到抗震設防和其他防災要求的問題,從維護師生生命安全、構建和諧社會出發(fā),對全國中小學校舍進行全面排查、改造及加固的一項“民心工程”。審計署為此出臺了《關于加強對全國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建設審計的指導意見》。湖北省政府根據(jù)中央要求,于5月25日審議并通過了《湖北省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實施方案》,對這項工作作了全面動員和周密部署,確定從2009年開始,用三年時間,對全省地震重點監(jiān)視防御區(qū)、七度以上地震高烈度區(qū)、洪澇災害易發(fā)地區(qū)、山體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質災害易發(fā)地區(qū)的各級各類城鄉(xiāng)中小學存在安全隱患的校舍進行抗震加固、遷移避險,提高綜合防災能力,把學校建成最安全、家長最放心的地方。 湖北省審計廳為迅速響應和落實中央、省委、省政府的這一重大舉措和審計署相關工作安排,下發(fā)了《湖北省審計廳關于轉發(fā)<審計署關于開展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跟蹤審計的指導意見>的通知》,明確各級審計機關任務和職責,力求通過連續(xù)三年的跟蹤審計,從總體上全面掌握“校舍安全工程”項目實施情況、資金分配使用情況、目標落實完成情況,切實推進“校舍安全工程”目標的實現(xiàn),確保校舍安全、穩(wěn)固,為發(fā)展中小學教育、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服務。 本次審計重點主要是審查校舍安全工程各項職責落實情況,看是否形成健全有效的工作機制,相關部門職責是否明確并有效履行;中小學校舍全面排查鑒定情況,看對校舍安全鑒定報告是否真實有效,是否建立完整的校舍信息數(shù)據(jù)庫;工程資金分配、撥付以及管理、使用情況,著力揭露和查處擠占、挪用、克扣、截留、套取工程款等問題;項目建設管理情況,揭露和反映違反基本建設程序,以及因項目質量不過關而造成資金損失浪費等問題,確保資金效益和工程質量。 湖北省審計廳要求各級審計機關從落實科學發(fā)展觀、維護群眾利益和社會和諧穩(wěn)定的高度,充分認識開展這項審計的重要意義,認真開展工作;要把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審計作為重點任務,列入近年度審計工作計劃,組織專班,集中力量,嚴格按照《審計機關審計項目質量控制辦法(試行)》要求,精心抓好審計的組織實施;要嚴格審計執(zhí)法,堅決揭露和查處安全工程建設中存在的違紀違規(guī)問題,對嚴重的問題及相關責任人,要及時移送有關部門處理。同時,要針對項目和資金管理中的漏洞與薄弱環(huán)節(jié),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切實維護財經法紀的嚴肅性,促進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資金嚴格監(jiān)管和項目順利實施。該廳強調要求各地認真匯總所屬行政區(qū)域審計情況及結果,于每年6月10日前和12月10前分兩次將匯總情況及報表報省審計廳,尤其要及時反映審計中查出的重大問題或重大違法犯罪案件線索。該廳將引入社會監(jiān)督機制,加大結果披露力度,適時向社會公告“校舍安全工程”的審計結果,主動接受社會各界和群眾監(jiān)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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