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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常務副省長李憲生:要切實加強對政府投資建設項目的審計監(jiān)督
 
【時間:2009年08月20日】 【來源:湖北省審計廳】字號: 【大】 【中】 【小】
     
    最近,湖北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李憲生在辦理省政協第517號關于《進一步確保國家投資建設資金安全的幾點建議》提案的會議上明確要求,審計部門要進一步強化措施,切實加強對政府投資建設項目的審計監(jiān)督。

    李憲生指出,當前,湖北省新增中央投資越來越多,政府投資項目建設規(guī)模越來越大,監(jiān)管任務越來越重,各級政府要高度重視投資審計工作,審計部門要認真履行審計監(jiān)督職責,加大政府投資審計監(jiān)督力度,切實提高投資建設資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

    李憲生強調,當前及今后的一個時期,政府投資審計工作要重點把握四點:一是要全面審計,突出重點,加大對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審計監(jiān)督力度。凡是政府投資建設項目都要納入審計監(jiān)督范圍,及時安排和組織實施審計,全面加強對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前期工作、概(預)算執(zhí)行和決算情況真實性、合法性、績效性的審計監(jiān)督,并建立重大建設項目跟蹤審計制度和績效審計制度,促進項目建設安全有效實施。二是要堅持依法審計,實事求是,充分發(fā)揮審計監(jiān)督在保障政府投資安全有效中的“免疫系統(tǒng)”功能。各級審計部門要嚴格審計執(zhí)法,依法揭露查處項目建設中存在的重大違法違紀問題和案件線索,以及重大質量隱患、損失浪費等問題,切實維護政府投資安全。要堅持依法審計與實事求相統(tǒng)一,正確處理監(jiān)督與服務的關系,為項目建設營造良好環(huán)境。要加強對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審計情況的分析研究,為政府宏觀管理與決策提供依據,推動相關政策、法律、制度的落實和完善。三是要不斷改進審計方式方法,采取審計部門直接審計與審計部門委托社會中介機構審計相結合的方式實施,積極運用先進的信息技術和其他審計技術方法,提高審計質量和監(jiān)督效能。四是要建立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必審制度。政府投資項目建設單位或者“代建”單位要及時向審計部門報送項目工程價款結算、竣工決算資料。對具備審計條件的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審計部門要及時安排審計。未經審計,有關部門、單位不得辦理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工程價款結算、竣工決算報批、產權登記移交手續(x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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