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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印發(fā)關于做好審計結果公告工作的通知 進一步加強審計結果公告工作
 
【時間:2011年12月22日】 【來源:北京市審計局】字號: 【大】 【中】 【小】
    近日,北京市政府辦公廳印發(fā)《關于做好本市審計結果公告工作的通知》,要求從2011年起公告預算執(zhí)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單項審計結果。

    通知要求,一是進一步明確審計結果公告的重要意義。審計機關和被審計單位要高度重視、精心準備,認真做好審計結果公告各項工作,并結合實際,積極穩(wěn)妥處理審計結果公告過程中遇到的各類問題,確保取得良好的社會效果。二是要認真做好審計結果公告各項工作。審計機關要將審計結果公告工作納入政府信息公開管理的重要內容,與預決算信息公開工作有機結合,科學制定實施辦法,抓緊做好各項準備工作:認真研究審計結果公告內容,做好相關數據和結論的核實、確認工作。被審計單位要認真落實審計整改建議和審計決定,不斷改進預算管理工作。審計機關和被審計單位要科學預判可能引發(fā)的公眾輿論和質詢,本著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積極穩(wěn)妥的態(tài)度,及時掌握輿情,認真做好解疑釋惑工作。三是要加強審計結果公告工作的統(tǒng)籌協調。市政府辦公廳、市審計局要加強對審計結果公告工作的具體指導,及時總結經驗,促進審計結果公告工作穩(wěn)妥推進。市審計局要加強審計質量控制,增強審計結果公告的規(guī)范性,提高審計結果質量;要在總結審計結果公告經驗的基礎上建立健全相關規(guī)章制度,進一步完善審計結果公告原則、工作程序和有關協調機制,明確審計機關和被審計單位的責任;要與宣傳等部門加強溝通協調,充分發(fā)揮社會監(jiān)督的積極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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