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江蘇省省長李學勇就加強新形勢下審計工作作出了重要批示。
李學勇在批示中指出,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作出了完善審計制度的重大部署,國務院出臺《關于加強審計工作的意見》,要認真學習、深入貫徹,全面落實《意見》對加強審計工作的各項要求。
李學勇要求,各級政府要切實加強對審計工作的領導,把審計工作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全力保障審計機關依法獨立行使審計監(jiān)督權。對審計查出的問題,要切實整改到位,重點整改事項要納入政府督查督辦范圍。凡涉及管理、分配、使用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的部門、單位和個人,都要依法接受審計監(jiān)督。同時強調,審計機關要按照審計全覆蓋要求,依法履行職責,加大審計力度,推進審計方式創(chuàng)新和審計信息化,充分發(fā)揮審計的保障和監(jiān)督作用。要切實加強審計機關自身建設,不斷提高審計能力和水平,推進審計職業(yè)化建設。
江蘇省審計廳要求全省各級審計機關迅速組織學習傳達省長的重要批示,深刻領會批示精神,認真落實批示要求,充分發(fā)揮審計監(jiān)督作用,扎實推進當前工作,科學謀劃明年工作,切實抓好全省審計機關“三提升一強化”行動計劃的落實,不斷增強做好審計工作的機遇意識、緊迫意識和責任意識,敢于擔當,積極進取,努力推動審計工作創(chuàng)新發(fā)展。(肖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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