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期間,江蘇安排對口援疆資金91.9億元,支援新疆伊犁州10個縣(市)、克孜勒蘇柯爾克孜自治州(以下簡稱克州)3個縣(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2個農業(yè)師和霍爾果斯口岸,共計16個地區(qū)和單位,組織實施援疆項目841個。[]
五年間,江蘇省審計廳組織全省18個審計機關組成19個審計組,每年赴新疆開展現場跟蹤審計,發(fā)出審計情況通報119篇、審計信息簡報199篇、審計報告227篇,提出審計建議867條,其中96%已被采納,核減工程結算價款5.95億元,通過對援疆資金和項目實施跟蹤審計,有效防范重大違法違紀問題發(fā)生,促進江蘇省援建機構加快項目實施,健全內部控制,進一步強化項目及資金管理,有力保障援建工作的順利開展。
五年來,在援疆跟蹤審計過程中,江蘇審計機關始終圍繞實現跟蹤審計責任與援建責任的“雙落實”,切實加強組織領導,采取有力措施。工作中積極探索、大膽嘗試,逐步形成了遠程聯網審計與現場審計相結合、支援地審計與受援地審計相結合和項目審計與資金審計相結合的“三結合”跟蹤審計模式,有效推動各項審計工作落實到位、發(fā)揮實效。對口援疆審計工作得到了各級援建機構的理解、配合和歡迎,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肯定,每年的審計結果情況報告及公告稿的請示都得到了省政府主要領導、分管領導等批示,同時江蘇援疆審計工作也得到審計署的充分肯定。
一是有效促進了援建單位健全內控制度、規(guī)范項目管理 。據統計,“十二五”時期,審計促進各援疆單位建立健全規(guī)章制度75項。根據審計建議,省對口支援新疆伊犁前方指揮部先后制定出臺《江蘇省對口支援新疆伊犁州項目管理實施細則》、《江蘇省對口支援新疆伊犁州建設資金管理實施細則》、《江蘇省對口支援新疆伊犁州、兵團第四師、第七師干部人才項目管理細則》等制度規(guī)定,有效提高了援疆項目的組織管理和資金管理水平。
二是有效促進了援建資金規(guī)范管理、合理高效使用 。不斷加大對各類援建資金的檢查力度,“十二五”時期,援疆跟蹤審計共糾正管理不規(guī)范資金75267萬元,既提高了資金使用效益,又促進了富民安居等相關政策的高效落實,防止擅自縮小補助范圍、降低補助標準,切實維護了受援地農牧民的利益。
三是有效促進了援建項目順利實施和工程質量控制 。援疆跟蹤審計高度關注項目實施進度和工程質量,“十二五”時期,通過跟蹤審計,共核減虛報工程結算價款59504萬元,促進105個項目及時完成竣工決算,28個項目加快實施進度,32個項目強化質量控制。
四是有效提升了江蘇援建工作的信息化管理水平 。針對援疆范圍分布廣、溝通不便、交通成本高等特點,審計建議前方援疆指揮機構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強管理。經過反復研究,后方審計與前方指揮部共同開發(fā)創(chuàng)建了“江蘇省援疆項目遠程審計監(jiān)察系統”,從而實現了對援疆人員、項目、資金實施精準管理,有效提高了援疆項目、資金和人員管理水平。
五是有效提升了江蘇審計隊伍良好的社會形象 。援疆審計工作是一項政治性較強的任務,黨委、政府重視,社會關注度高。江蘇省審計機關始終按照省委“全程跟蹤、公開透明、取信于民”要求,扎實開展各項援疆跟蹤審計,不斷加強審計宣傳工作,主動公開審計情況,自覺接受社會各界監(jiān)督,切實做到依法審計、文明審計、廉潔審計,江蘇援疆“陽光審計”得到社會廣泛關注和認可,審計的權威性和影響力得到提升。(陳志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