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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潭:六種方式推進國有資產審計全覆蓋
 
【時間:2017年12月22日】 【來源:湖南省湘潭市審計局】字號: 【大】 【中】 【小】

為落實中央及省、市對審計全覆蓋的要求,近日,湖南省湘潭市審計局出臺《湘潭市國有資產審計全覆蓋工作方案》,明確未來五年內(2018~2012年),將靈活采取六種方式推進國有資產審計全覆蓋。

一是有序推進經濟責任審計。對市管企業(yè)領導人員的經濟責任審計,由審計局每年按照市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領導小組確定的審計對象組織實施;對二級及以下公司領導人員的經濟責任審計由集團公司組織內審人員或委托社會審計實施。

二是積極開展企業(yè)資產負債審計和財務收支審計。市審計局將按照“統(tǒng)籌安排,突出重點,分類實施,注重實效”的原則,將重點國有企業(yè)資產負債審計和財務收支審計有序納入各年度審計計劃。

三是全面鋪開行政事業(yè)單位國有資產審計。市審計局在同級審、經責審中一并進行審計,不單獨立項安排審計。

四是對國有企業(yè)或以國有資本投資的重大建設項目的決算情況進行重點抽查審計。同時,對超投資概算規(guī)定比例的重大建設項目按照市政府文件精神列入調概審計計劃。

五是對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國有企業(yè)與國有資本專項審計列入年度計劃組織實施。

六是國家審計計劃之外的審計對象與投資項目由國有企業(yè)組織內部審計和社會審計力量分期、分批、分輪次五年內完成審計全覆蓋,市審計局提供相應的業(yè)務指導。

《方案》明確,國有資產重點審計全市18家國有和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企業(yè),重點審計其財務收支、資產負債損益以及國有資本保值增值等情況。對4家投融資集團公司每年審計1次,對4家競爭類專業(yè)集團公司每5年至少審計1次,對4家園區(qū)市管企業(yè)在每年市本級財政預算執(zhí)行審計項目中一并安排,對6家過渡保留企業(yè)采取委托社會審計方式5年內審計一遍,如系正在組建的集團公司,待其正式運營滿1年以后再按其類別進行審計。(王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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