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湖南省郴州市審計局在全市審計機關和全體審計人員的共同努力下,連續(xù)兩年被湖南省審計廳評為“全省審計信息宣傳工作先進單位”。為進一步搞好新聞宣傳工作,更好地為審計事業(yè)服務,近日,該局在總結以前年度工作經驗和征求各縣(市、區(qū))意見的基礎上,出臺了《關于審計新聞宣傳工作實行目標責任制考核的通知》。
通知中對新聞宣傳工作的原則和重點、新聞宣傳工作目標責任考核范圍與內容、計分辦法、考核及獎勵辦法等內容予以了明確,要求各縣(市、區(qū))審計局的新聞宣傳工作必須堅持團結、穩(wěn)定,以正面宣傳為主的方針,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遵循客觀、準確、及時、實事求是的原則。要建立新聞報道報告及審核制度,所有對外新聞宣傳活動及新聞宣傳資料,必須通過審計機關分管領導和主要領導審核同意,方能報送。要制定新聞宣傳工作管理制度,并嚴格執(zhí)行。各縣(市、區(qū))審計局要完成全年確定的新聞宣傳工作任務,年終由郴州市局對各縣(市、區(qū))審計局的新聞宣傳報送情況和采用情況按計分辦法進行打分,并將考核結果在全市審計系統(tǒng)范圍內通報,列入縣(市、區(qū))審計局年度審計工作目標考核范圍,對先進單位,由市局給予適當獎勵。
該市審計機關力求通過完善的考核機制,確保全市新聞宣傳工作的力度進一步加大,審計影響進一步擴大,為審計執(zhí)法創(chuàng)造良好環(huán)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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