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蘇省太倉市紀委、組織、農工辦、審計局聯合下發(fā)《關于開展村級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的通知》,全面部署和開展村級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工作,促進村干部廉潔自律,推進村級民主管理,防止腐敗現象發(fā)生,密切干群關系。
《通知》規(guī)定對全市范圍內村級(含涉農社區(qū))黨組織書記或具體主管村級集體經濟工作的負責人進行審計,重點對村干部任期內農村經濟責任目標完成和財經法紀執(zhí)行情況進行審計,重點關注集體資產管理、債權債務管理、專項資金管理、民主理財和財務公開情況等內容。
《通知》明確了審計原則、審計程序和審計方法,要求各鎮(zhèn)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成立以鎮(zhèn)長為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抽調紀檢、財政、農經等業(yè)務骨干為成員組成村級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組,并安排專項經費,使村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制度化、經常化;對審計結果要定期在村務公開欄內向全體村民公開,接受群眾監(jiān)督。
在下發(fā)《通知》的同時,農工辦和審計局還對各鎮(zhèn)農經站負責人、審計人員進行了業(yè)務培訓,重點培訓了審計程序、審計內容、審計方法,強調了審計紀律,制定下發(fā)了一套村級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模板,全面規(guī)范村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行為,提高村干部經濟責任審計項目質量。(張玉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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