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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杞縣審計局六項措施完善特約審計員制度
 
【時間:2009年12月28日】 【來源:河南省杞縣審計局】字號: 【大】 【中】 【小】
    近年來,河南省杞縣審計局緊密結合審計實際工作特點,積極探索和創(chuàng)新特約審計員制度,充分發(fā)揮特約審計員的重要作用。今年以來,該局選聘的6名特約審計員已參加審計項目8個,查出違規(guī)資金600余萬元,發(fā)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成為了一支審計生力軍。

    為充分發(fā)揮特約審計員聯(lián)絡、參謀、咨詢、監(jiān)督的作用,有效解決特約審計員“約而不審”或“審而不議”等問題,杞縣審計局采用六項措施完善特約審計員制度,確保特約審計員制度的順利實施。

    一是賦予特約審計員更多的權利義務,允許特約審計員參與審計實施的全過程,參與調查取證、文書送達,業(yè)務會議等,充分了解審計報告征求意見稿,并主動征求特約審計員意見,確保審計員積極履責。

    二是注意吸收社會各階層人員,從人大、政協(xié)、紀檢監(jiān)察、廣播電視、教師、工人等群體中選任審計員,體現(xiàn)出陪審員來源的廣泛性,為特約審計工作提供雙向互動的平臺。

    三是注意提升特約審計員思想認識,使其認識到審計工作的重要性和價值所在,激勵特約審計員積極參與培訓和審計。

    四是加強特約審計員制度實施所需各項經費的保障力度,及時解決特約審計員因參加項目審計而支出的交通、就餐等費用。

    五是審計局與特約審計員所在單位建立工資、獎金及其他福利待遇等方面的聯(lián)動保障制度,保證特約審計員在參加培訓和項目審計期間,不被所在單位克扣或變相克扣工資、獎金及其他福利待遇,免除特約審計員的后顧之憂,使其熱愛審計工作。

    六是增強特約審計員任免、培訓和考核工作的社會公開性和透明度,并制定配套獎勵制度和懲戒制度,營造特約審計員參與審計的良好工作環(huán)境,確保特約審計員積極履責。(閆金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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