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文成縣政府采納審計建議,出臺了《文成縣政府投資重點項目建設問責暫行辦法》,對政府投資重點項目建設過程中由于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法定職責,導致發(fā)生政令不暢、效能低下、工程嚴重“超工期、超概算”等建設違規(guī)行為啟動責任追究。
去年,文成縣審計局在對文成中學遷建工程、縣城污水處理廠一期工程、玉壺鎮(zhèn)外村后山滑坡治理工程等13個政府性投資項目審計中發(fā)現,工程結算超預算、建設超工期現象比較普遍。13個建設項目結算全部超出工程預算,投標預算造價合計6542萬元,結算造價合計8214萬元,凈增加額1672萬元,平均增加率達26%。13個工程建設項目也同樣全部超合同工期,其中超合同工期50%-100%的有2個項目,超合同工期100%以上的有6個項目,最長施工工期達合同工期的9倍。這種現象既影響了財政建設資金的正常安排,也為拖欠農民工工資、形成“三角債”以及影響投資效益等留下隱患。
針對上述問題,審計深入分析,積極建議,并通過《文成縣工程建設“超預算、超工期”現象值得關注》審計專報上報給領導參閱,并引起縣領導的重視,縣委書記吳開峰作出了“對超工期長的項目要啟動問責程序”的批示。由縣紀委監(jiān)察局牽頭組織發(fā)改、規(guī)劃建設、審計等部門對全縣政府投資項目進行調查摸底的基礎上,出臺該辦法?!掇k法》明確規(guī)定,重點工程建設凡出現停工30天以上、實際投資超概算10%等七種情況的,就要追究相關責任單位主管領導的責任。這為該縣重點工程建設提供了強有力的制度保障。(林雪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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