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山東省青島市嶗山區(qū)審計局前移審理關口,將審計方案納入審理范圍,通過“三重保險”從源頭上把好審計質量關。 一是建立方案模板制。按照審計工作流程,從方案入手,區(qū)分不同類型、不同性質的審計項目,制定專項資金績效審計和審計調查方案模版,修訂了部門預算執(zhí)行審計、經(jīng)濟責任審計、投資審計實施方案末班。在具體項目具體分析的基礎上,保證同類項目關注重點大體一致,避免審計組各自為戰(zhàn),為分析共性問題、查找體制機制障礙、提出可行性建議奠定基礎。 二是推行方案預審制。按照《嶗山區(qū)審計局審計項目審理工作試行辦法》要求,所有審計項目的實施方案需提報監(jiān)督審核科審理。監(jiān)督審核科對審計方案的合規(guī)性、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等情況進行審理,重點關注方案是否在審計目標、內容與重點、步驟和方法、時間安排等方面進行了細化,能否有效指導項目實施。 三是實行重大項目方案審議制。資金量大、社會影響面廣、群眾關注度高的審計項目,實施方案經(jīng)監(jiān)督審核科預審后,召開審計業(yè)務會再次進行把關會審。業(yè)務會上,結合審前調查報告,對預審中審理人員難以把握或不能與審計組達成共識的重要事項,集體審議,共同決策。(林玉森、喬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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