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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贛榆出臺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操作規(guī)程
 
【時間:2010年05月21日】 【來源:江蘇省贛榆縣審計局】字號: 【大】 【中】 【小】
    
    
    日前,江蘇省贛榆縣審計局為了規(guī)范經濟責任審計操作行為,提高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質量和效率,防范審計風險,出臺了《贛榆縣審計局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操作規(guī)程(試行)》共七章四十一條,對審計的主要程序、內容、審計評價等提出了原則性指南。

    《 操作規(guī)程》規(guī)定的審計主要程序有十六條27項,包括經濟責任審計的時間范圍、審計組實施項目審計前開展審前調查和組織審計學習、實施審計中和審計后注意事項等;《 操作規(guī)程》規(guī)定的審計內容有四條18項;《 操作規(guī)程》在審計評價原則、審計評價內容、審計評價標準、經濟責任界定及評價結果運用等方面都作了具體地具有可操作性的闡述,形成了一套比較完整的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評價體系。

    《操作規(guī)程》的出臺,對推動和完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規(guī)范審計行為,防范審計風險,進一步促進該縣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深入發(fā)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和作用。(侯天柱 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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