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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南京市審計局有效促進財政結余資金規(guī)范管理
 
【時間:2011年03月14日】 【來源:江蘇省南京市審計局】字號: 【大】 【中】 【小】
    近年來,江蘇省南京市審計局在同級財政審計中對預算單位財政性結余資金管理使用情況予以了關注,揭示其存在的主要弊端:一是資金使用脫離財政部門監(jiān)管,自主裁量權較大;二是大量財政資金沉淀各部門預算單位,財政資金使用效益不高。
    針對審計揭示的問題,南京市財政部門積極應對,研究對策,近期就加強財政性結余資金的統(tǒng)籌使用管理下發(fā)通知,對全市預算單位提出四點要求:一是預算單位基本支出年終結余由財政全部收回;二是預算單位項目支出年終結余結轉,除個別情況外,由財政全部收回;三是預算單位以前年度結余資金,不得擅自動用;四是預算單位申請預算追加時,優(yōu)先從結余資金中安排,財政不予追加。南京市財政部門四條新規(guī)的出臺,促進了財政管理更加規(guī)范化、科學化、精細化,從根本上管住了單位“私房錢”。(程明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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