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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南京浦口區(qū)審計局建立項目審計“三診”制
 
【時間:2011年08月17日】 【來源:江蘇省南京市浦口區(qū)審計局】字號: 【大】 【中】 【小】
    
    
    近日,江蘇省南京市浦口區(qū)審計局針對審計項目類別較多、特點迥異的實際情況,探索實施了以“問診”、“會診”、“定診”為主要內容的項目審計“三診”制,通過加強項目審計的針對性和實效性,著力提升審計工作質量。

    一是審前“問診”。在實施審計之前,針對被審項目資金規(guī)模、工程性質、實施主體等相關特點,有針對性地組織審計組成員研究相關法規(guī)政策。在此基礎上,通過審前調查、實地察看等方式,從被審計單位可能存在的舞弊動機和內控缺陷等方面入手,積極查找可能出現的“漏點”,在全面“問診”的前提下,制定“專屬化”的項目審計方案,并交項目質量控制評審小組從其完整性、可操作性、風險性、規(guī)范性、成效性等方面進行審核。

    二是審中“會診”。在審計實施期間,以資金為主線,抓住每一個可能出現的微觀問題,將資金來源、使用和結果等逐項進行審核,尤其是對被審計單位的財務收支與年初編制的預算進行核對,據此分析判斷該單位財務收支的合理合規(guī)性。在此基礎上,由審計組組長召集成員每日進行“會診”,通報進展情況,收集匯總問題,研究查處辦法方式,不斷修改和完善審計方案,進一步提升審計工作的實效性。

    三是審后“定診”。在審計項目出點后,質量控制評審小組召開審計情況匯報會,通過數據匯總、漏洞篩查、量化分析等措施,對項目最終審計結果給予“定診”評價。同時,要求每位成員針對此項工作,及時總結經驗、剖析不足。在此基礎上,形成審計組工作總結材料,與審計報告一并提交給綜合科建庫,作為經驗備案,以便學習交流。(趙青 仇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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