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解決基層機關人手少,工作量大的矛盾,日前,湖北省武漢市洪山區(qū)審計局在區(qū)衛(wèi)生局經濟責任審計中,充分利用現有審計資源,改進工作方式,強化質量考核,注重“四個結合”,不斷提高審計工作效率和質量。 一是將經濟責任審計與其他項目審計相結合。除開展經濟責任審計之外,還開展了部門預算執(zhí)行審計和新農合資金審計。在審計中,著力解決經濟責任審計和部門預算執(zhí)行審計的審計年限不同的問題,著力解決任期和非任期領導責任的區(qū)分問題,著力解決立項、歸檔等實際操作中的問題。二是將重點審計與審計抽查結合。由于區(qū)衛(wèi)生部門相對經費獨立的科室站所多、二級部門多,原任領導任職時間較長,審計組采取對機關全面審計、對站所重點抽查、對二級單位專項調查的方式,著力解決審計主次問題,著力解決資金重點流向問題,著力解決上級有無擠占專項資金、在二級單位報銷不合理費用問題。三是將計算機審計與賬面審計相結合。該局充分利用兩種審計方法的優(yōu)點,在部門預算及確定抽查審計方向上充分利用計算機輔助功能,在對該局各種合同、罰沒案卷審理中,利用審計人員工作經驗,進行帳面審計。四是將審計與整改相結合。一方面,在審計過程中明確區(qū)分是管理的問題還是財務處理的問題,邊審計邊整改。另一方面,由于近幾年對區(qū)衛(wèi)生局管理的各項資金審計較多,此次重點審計對以往審計結論的整改落實情況,充分發(fā)揮審計的“免疫系統”功能。(方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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