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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審計廳提出“兩節(jié)”期間廉潔自律工作四項要求
 
【時間:2014年01月08日】 【來源:云南省審計廳】字號: 【大】 【中】 【小】
    日前,云南省審計廳下發(fā)做好2014年元旦、春節(jié)期間廉潔自律工作的通知,提出“兩節(jié)”期間改進作風、廉潔自律的四項要求和具體意見。
     
    一、廉潔自律,轉變作風?!皟晒?jié)”期間,嚴禁用公款送節(jié)禮;嚴禁用公款購買、印制、寄送賀年卡等物品;嚴禁用公款購買、贈送煙花爆竹等年貨;嚴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與公務無關的宴請;嚴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費娛樂活動;嚴禁以各種名義突擊花錢和濫發(fā)津貼、補貼、獎金、實物。
     
    二、領導帶頭,強化責任。把剎住節(jié)日期間公款送禮等不正之風作為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正風肅紀的重要內容,對出現(xiàn)的問題敢抓敢管、及時提醒、堅決糾正。審計機關各級領導干部特別是“一把手”嚴格自律,管好配偶、子女及身邊工作人員,做到不收、不請、不送,自覺作廉潔自律的表率。
     
    三、持之以恒,常抓不懈。要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guī)定”和省委的實施辦法,堅決執(zhí)行審計“八不準”紀律、省審計廳《關于堅決制止收受土特產等違規(guī)行為的規(guī)定》和中共云南省審計廳黨組轉發(fā)《中共云南省紀委云南省監(jiān)察廳關于禁止發(fā)送和接受“紅包”規(guī)定》的要求,進一步落實“九個嚴禁”。采取有效措施,嚴格執(zhí)行財經制度,厲行節(jié)約,反對鋪張浪費,嚴禁用公款相互送禮、相互宴請、贈送土特產;嚴禁公車私用、巧立名目突擊花錢、擅自組織和參加公款外出考察及旅游等活動。
     
    四、認真落實,確保實效。要深刻認識做好節(jié)日期間穩(wěn)定和安全工作的極端重要性,及時疏通、化解本單位存在的有可能影響穩(wěn)定的突出問題,認真解決群眾反應的熱點、難點問題。健全和落實各項安全制度,加強安全教育,開展節(jié)前安全檢查,消除安全隱患,做好辦公區(qū)、宿舍區(qū)防火、防盜、防泄密等安全工作,嚴密防范各類安全事故。嚴格執(zhí)行24小時值班和領導干部在崗帶班制度,完善值守應急機制,遇有緊急、重要事項或重大突發(fā)事件,應立即請示報告并妥善做好處置工作。(李玥帆  解瓊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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