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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署武漢辦改進方式促整改積極發(fā)揮審計監(jiān)督和建設性作用
 
【時間:2009年05月14日】 【來源:審計署武漢辦】字號: 【大】 【中】 【小】
    審計署駐武漢特派辦堅持以審計“免疫系統”論為指導,不僅注重發(fā)揮審計的監(jiān)管、看護、守衛(wèi)作用,更注重發(fā)揮審計的預警、防范、抵御和建設性功能。今年以來,在審計工作方式上加以改進,堅持“邊審計、邊整改、邊規(guī)范、邊提高”,關口前移,及時發(fā)現預防和抵御各種問題和風險,積極促進整改,將問題消除于萌芽狀態(tài)。如在農村飲用水安全狀況審計調查中,以“一審、二幫、三促進”為指導思想,對審計中發(fā)現的問題及時與被審計單位交換意見,督促其積極整改。當地政府高度重視,立即組織力量,加班加點對審計發(fā)現和指出的問題進行整改:先后兩次召開由縣(區(qū))長、發(fā)展改革委、財政局、審計局、水務局、衛(wèi)生局等部門負責人參加的農村安全飲水工程審計情況通報及整改大會,部署安排整改措施;撤銷了對工程質量及資金管理負主要領導責任的3人的領導職務;對體制、機制上存在的缺陷加緊建章立制,對存在質量問題的工程進行返工,收回被擠占挪用的資金并采取罰沒措施繳入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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