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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署上海辦積極學習修訂后的審計法實施條例
 
【時間:2010年02月24日】 【來源:審計署上海辦】字號: 【大】 【中】 【小】
    
    國務院日前公布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實施條例》后,審計署駐上海特派辦積極組織各處室學習新條例精神,樹立科學審計理念,充分發(fā)揮免疫系統(tǒng)功能,提高審計工作的大局意識、宏觀意識。

    一是加強宣傳,廣泛動員。該辦在全體大會上要求各業(yè)務處對新修訂后的《條例》開展學習,指導2010年審計項目。他們充分利用辦內部網站,及時轉載新修訂的審計法實施條例和孫寶厚總審計師的答記者問,為審計人員學習掌握實施條例精神,了解在審計監(jiān)督范圍、審計監(jiān)督權限,以及對審計機關的監(jiān)督等方面新的規(guī)定提供方便。

    二是提高認識,規(guī)范審計。通過初步學習,他們認識到新修訂的《條例》彌補了現有法規(guī)的不足,為進一步推動審計法的貫徹落實,完善我國審計監(jiān)督制度,加強和規(guī)范審計工作具有重要意義。并認為,面對新形勢和新要求,審計部門應在新條例頒布后加強內部制度建設,加強對審計行為的監(jiān)督和控制,進一步提升審計工作質量。

    三是制定計劃,現場宣講。為了更好學習宣傳新修訂的審計法實施條例,該辦積極制定計劃,不僅利用現有的宣傳欄進行集中宣傳,同時根據審計署的學習材料,計劃在辦內組織專題講座。同時根據今年審計任務重、異地審計項目多、人員分散的特點,安排法規(guī)處同志赴各審計現場宣講《條例》。(馬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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