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 | 繁體 | English | 網站地圖
   
當前位置: 首頁  >  公告報告  >  地方公告及解讀 > 正文
 
[解讀]關于2018年度省本級預算執(zhí)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報告的解讀(青海)
 
【時間:2020年08月20日】 【來源:青海省審計廳】字號: 【大】 【中】 【小】

2020年7月20日,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省審計廳黨組書記、廳長朱清向省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作了《2018年度省本級預算執(zhí)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的報告》(以下簡稱《整改報告》)。全省審計機關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認真履行審計監(jiān)督職責,加強對整改工作的跟蹤督促,確保落實好審計監(jiān)督的“后半篇文章”。此次整改工作,有以下幾個特點:

(一)高度重視,整改成效明顯。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整改工作,要求各地區(qū)、部門和單位全面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審計工作和審計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認真整改審計查出的問題,深入研究和采納審計提出的建議,完善各領域政策措施和制度。相關地區(qū)、部門和單位積極采取措施,將問題整改落實與責任追究、強化管理、促進改革、推動創(chuàng)新結合起來,強化舉一反三,2018年度省本級預算執(zhí)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工作報告反映的絕大部分問題已得到糾正,對有關責任人員依紀依法進行了處理處分;對體制機制性問題,進一步完善了相關制度辦法;著力整改2018年度省本級預算執(zhí)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工作報告反映的問題,整改工作取得實效。

《2018年度省本級預算執(zhí)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反映的9個方面66類問題,涉及168個具體事項。其中:應整改事項157項,移送相關部門依紀依法處理事項11項。截至2020年5月,應整改事項中已整改或已基本整改142項,正在整改15項。通過整改,各地區(qū)、部門和單位出臺完善相關制度辦法18項,歸還原渠道資金2186.16萬元,上繳財政資金2643.69 萬元,清退各類押金、保證金3.04億元,追回多付工程款、違規(guī)領取的低保金等2705.64萬元。

(二)壓實責任,持續(xù)推進整改。各地區(qū)、部門和單位牢固樹立“四個意識”,提高政治站位,強化整改主體責任擔當,積極采取措施加以整改。對未整改到位的問題,整改責任部門加快了相關工作流程,持續(xù)推進整改。一是涉及資金方面的問題。如清理拖欠民營企業(yè)中小企業(yè)賬款、未繳納森林植被恢復費、違規(guī)領取低保金以及農民工工資保證金未全部清退等問題,相關地區(qū)、部門和單位通過制定清償計劃、積極籌措資金、加大政策執(zhí)行力度及協(xié)調督促融資方案落地等措施持續(xù)解決。二是涉及項目建設方面的問題。如個別項目因征占草原未能開工建設、個別項目設施無法使用、保障性住房任務未完成或閑置等問題,相關地區(qū)、部門和單位通過申請變更和調整項目計劃、完善相關設施條件、面向企業(yè)和社會出租等措施持續(xù)解決。三是涉及面較為復雜的問題。如有些單位代償貸款和借款無法收回,存在資金損失風險的問題,相關單位通過訴訟以及完善制度、加強風險防控管理等措施規(guī)避風險。

(三)跟蹤問效,提升整改成效。按照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及省人大常委會審議意見,省審計廳圍繞“治已病、防未病”要求,督促被審計單位和有關部門嚴格落實整改主體責任,通過具體問題的整改促進標本兼治,破除體制機制性障礙,堵塞管理漏洞,建立健全長效機制,努力實現源頭治理。推動建立健全職責明晰、運轉高效的審計整改和審計結果轉化機制,不斷加強審計結果運用,提升整改效能,切實發(fā)揮審計監(jiān)督在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中的重要作用。一是重時重實提成效。堅持邊審計、邊指出問題、邊督促整改,整改過程前移,促進立查立改、立改立行,提高整改效率。將跟蹤檢查以前年度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作為后續(xù)相關審計項目的重要內容,與后續(xù)審計工作統(tǒng)籌開展,對發(fā)現的整改不力、敷衍應付、虛假整改等嚴重問題,采取措施追責問責。二是形成合力提成效。按照中央和省委審計委員會決策部署,認真落實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各級人大常委會對審計查出突出問題整改情況監(jiān)督的意見》和省委審計委員會《建立健全審計監(jiān)督與紀檢監(jiān)察、組織人事、巡視巡察、監(jiān)督檢查等工作協(xié)調機制的意見》,加強組織協(xié)調,形成合力,不斷提升監(jiān)督和整改成效。三是著眼長遠固實效。審計機關要壓實壓緊被審計單位整改主體責任,加大跟蹤督促力度,明確整改到位期限,嚴格實行對賬銷號,將未整改到位問題納入重點督查督辦事項,推動審計發(fā)現問題逐條逐項整改到位。按照“治已病、防未病”要求,大力加強審計成果轉化運用,督促相關地區(qū)、部門和單位強化對審計發(fā)現問題特別是共性問題的分析研究,既要精準落實“當下改”舉措,又要著眼長遠健全“長久立”機制,將審計整改的落腳點放在推動完善制度、構建長效機制、全面深化改革、促進經濟高質量發(fā)展上,從根本上解決問題,鞏固整改成效。

 

正文下載:[解讀]關于2018年度省本級預算執(zhí)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報告的解讀(青海).doc

相關鏈接:關于2018年度省本級預算執(zhí)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的公告(青海) 

【關閉】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