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在北京召開。本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跨越了人民代表大會制度60周年這一歷史性節(jié)點,并將迎來換屆選舉。
在回顧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風雨歷程時,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曾指出,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符合中國國情和實際、體現(xiàn)社會主義國家性質、保證人民當家作主、保障實現(xiàn)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好制度。
對于如何保障這一制度發(fā)揮其根本性作用,如何通過行使立法權力保障人民根本利益,如何加強對人大選舉工作的監(jiān)督,兩會時間內外,習近平多次作出重要闡述,勾畫出一張建立在人大制度上的“法治路線圖”。
人大制度什么樣:
做到四個“必須” 抓好五個重要環(huán)節(jié)
習近平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高度重視,多次在講話中要求加強國家根本政治制度的建設。在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上,他指出,應當“擴大人民民主,推進依法治國,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在黨的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上,他指出,要“更加注重健全民主制度、豐富民主形式”,并且應當“推動人民代表大會制度與時俱進”。
2014年9月5日,中共中央、全國人大常委會在人民大會堂隆重舉行慶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成立60周年大會。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在大會上發(fā)表重要講話。新華社記者 謝環(huán)馳 攝
而要回答“習近平心目中的人大制度是什么樣”這個問題,就必須回溯到2014年9月5日,習近平在慶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成立60周年大會上的講話。
在這次會上,他明確指出,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支撐中國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根本政治制度。
習近平指出,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tǒng)一的根本制度安排。只有堅持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才能保證人民當家作主,保證國家政治生活既充滿活力又安定有序。
怎樣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習近平提出了“四個必須”的要求:必須毫不動搖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必須保證和發(fā)展人民當家作主、必須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必須堅持民主集中制。
在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基礎上,還需要推動其與時俱進。習近平指出,這就需要抓好五個重要環(huán)節(jié)的工作:加強和改進立法工作、加強和改進法律實施工作、加強和改進監(jiān)督工作、加強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眾的聯(lián)系、加強和改進人大工作。
此外,在政治制度的借鑒和完善上,習近平指出,應該“秉持兼容并蓄的態(tài)度,虛心學習他人的好東西”,但是“決不能囫圇吞棗、決不能邯鄲學步”。他強調,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制度過去和現(xiàn)在一直生長在中國的社會土壤之中,未來要繼續(xù)茁壯成長,也必須深深扎根于中國的社會土壤。
對立法工作的要求:
科學立法、民主立法,重大改革于法有據
加強和推進立法工作,是習近平心頭的一件大事。他曾經在多個不同場合,對這一命題的內涵和外延做出闡述。
2014年10月20日,受中央政治局委托,在就《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向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所作的說明中,習近平指出,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是提高立法質量的根本途徑。科學立法的核心在于“尊重和體現(xiàn)客觀規(guī)律”,民主立法的核心在于“為了人民、依靠人民”。
2012年12月4日,首都各界在北京人民大會堂集會,隆重紀念現(xiàn)行憲法公布施行三十周年。中共中央總書記、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在大會上發(fā)表重要講話。新華社記者黃敬文攝
而在立法機關應當如何加強自身工作方面,他在2012年12月4日首都各界紀念現(xiàn)行憲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會上的講話中指出,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要加強重點領域立法,拓展人民有序參與立法途徑,通過完備的法律推動憲法實施,保證憲法確立的制度和原則得到落實;國務院和有立法權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會要抓緊制定和修改與法律相配套的行政法規(guī)和地方性法規(guī),保證憲法和法律得到有效實施。
習近平也多次在講話中闡明黨和法律之間的關系。在上述講話中,他指出,黨領導人民制定憲法和法律,黨領導人民執(zhí)行憲法和法律,黨自身必須在憲法和法律范圍內活動,真正做到黨領導立法、保證執(zhí)法、帶頭守法。
他特別強調立法工作的技術性,尤其是立法與改革的結合。2014年2月28日,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二次會議的講話上,習近平指出,“凡屬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據”。
這一指導思想在慶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成立60周年大會的講話中,擴展成為更完整的闡述,即:要加強重要領域立法,確保國家發(fā)展、重大改革于法有據,把發(fā)展改革決策同立法決策更好結合起來。要堅持問題導向,提高立法的針對性、及時性、系統(tǒng)性、可操作性,發(fā)揮立法引領和推動作用。
在這個原則面前,沒有例外。例如,在中央軍委改革工作的問題上,習近平就特別要求,要堅持立法同改革相銜接,抓緊做好法規(guī)制度立改廢釋工作,確保改革在法治軌道上推進,保證各級按照新體制正常有序運轉。
對人大換屆選舉的要求:
對不正之風“零容忍” 確保選舉工作風清氣正
我國憲法明確規(guī)定:“一切權力屬于人民,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而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作為國家權力機關,其職權及其實現(xiàn)主要是通過人大代表來實現(xiàn)的。
2016年11月15日,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在北京市西城區(qū)中南海選區(qū)懷仁堂投票站參加區(qū)人大代表選舉投票。 新華社記者蘭紅光 攝
對選舉過程的不正之風,習近平強調“零容忍”。2016年11月15日,在參加北京市西城區(qū)人大代表換屆選舉投票時,習近平強調,縣鄉(xiāng)兩級人大換屆選舉是全國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
他指出,選舉工作要堅持黨的領導、堅持發(fā)揚民主、嚴格依法辦事,保障人民選舉權和被選舉權。要加強對選舉工作的監(jiān)督,對違規(guī)違紀違法問題“零容忍”,確保選舉工作風清氣正。
2016年3月8日,在兩會期間參加湖南代表團審議時,他指出,今明兩年,全國省市縣鄉(xiāng)要陸續(xù)換屆,要深刻吸取湖南衡陽破壞選舉案和四川南充拉票賄選案的教訓,以“零容忍”的政治態(tài)度、規(guī)范嚴謹的法定程序、科學有效的工作機制、嚴肅認真的紀律要求,堅決杜絕此類現(xiàn)象發(fā)生。
此前,在中共十八屆中紀委第六次全會上,習近平就曾將湖南衡陽破壞選舉案、四川南充賄選案與問責聯(lián)系起來,指出“有權就有責,權責要對等”。他要求,問責不能感情用事,不能有憐憫之心,要“較真”、“叫板”,發(fā)揮震懾效應。
習近平強調,堅持和完善基層群眾自治制度,發(fā)展基層民主,是保障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權利的前提。在慶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成立60周年大會的講話中,習近平指出,要擴大人民民主,健全民主制度,豐富民主形式,拓寬民主渠道,從各層次各領域擴大公民有序政治參與,發(fā)展更加廣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