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蘭州市審計局
甘肅省蘭州市審計局在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中,突出六方面工作,取得較好成效。
一、做好“建”的文章,夯實審計工作基礎
蘭州市審計局專門成立資源環(huán)境保護審計處,負責全市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生態(tài)環(huán)境保護審計等工作,出臺《蘭州市開展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的貫徹實施意見》。
二、強化“學”的手段,注重審計能力提升
強化與自然資源等職能部門交流,整理編寫相關法規(guī)匯編;調研區(qū)縣自然資源資產稟賦特點,確定審計重點;強化培訓,提升人員業(yè)務技能。
三、創(chuàng)新“技”的支撐,拓寬審計技術方法
堅持數據分析先行,結合Arcgis等信息技術,實現審計方式從“現場找線索”到“帶著審計線索到現場”的轉型。統(tǒng)籌全市審計骨干力量,組成4個審計小組,聘請地理信息專業(yè)技術人員,打破傳統(tǒng)審計瓶頸。
四、注重“審”的過程,強化審計現場管理
聚焦重點,精心編制方案。重點圍繞“審什么、怎么審、怎么評價”,找準審計切入點,確定審計重點方向,編制審計實施方案。管控進度,有效推進工作。
五、抓牢“改”的環(huán)節(jié),督促問題整改落實
堅持既敢于揭示問題又著力推動解決問題,對發(fā)現的問題建立審計整改臺賬,及時督促按期整改。
六、緊扣“用”的導向,擴大審計成果應用
嚴格按照法定職責、權限和程序,對審計中發(fā)現的問題嚴肅查處、審慎評價、客觀分析,轉化審計成果的運用。近兩年刊發(fā)信息22篇,有力推動和宣傳了蘭州市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工作,并提升了審計結果的運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