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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揭示耕地保護面臨兩項突出問題風險
 
【時間:2015年06月29日】 【來源:審計署辦公廳】字號: 【大】 【中】 【小】

近日,審計署公告了2014年土地審計的結果。此次審計緊扣耕地保護和糧食安全,審計“利劍”直指我國耕地保護中面臨的兩大突出問題,全面、客觀反映了存在的風險隱患,確需引起有關部門高度關注。

一是占補平衡不可持續(xù)。占補平衡是我國保護耕地的一項重要政策,旨在實現(xiàn)建設占用與開發(fā)復墾相平衡,但實際執(zhí)行中卻無法實現(xiàn)數(shù)量和質量的雙平衡,出現(xiàn)了占優(yōu)補劣、弄虛作假等問題。從此次審計情況看,由于建設占用的大都為城市周圍的良田、好地,補充的耕地卻幾乎都為山地、坡地,造成了占優(yōu)補劣問題,審計抽查的1萬個土地整治項目中,虛增耕地、質量不達標的分別占10% 、33%,整治資金被擠占挪用等109.46萬元。

二是基本農田保護難落實。按照《基本農田管理條例》的規(guī)定,基本農田是指按照一定時期人口和社會經濟發(fā)展對農產品的需求,依據(jù)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確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劃定的基本農田應占本行政區(qū)內耕地總面積的80%以上。但近年來一些地方為粉飾考核指標,把園地、草地、坑塘水面等非耕地劃入了基本農田;已劃為基本農田的耕地在承包到戶后,也存在被改造成林地、草地等問題;地方從方便占用的角度考慮,沒有將城市周邊的優(yōu)質耕地劃入基本農田,卻把一些山區(qū)、灘涂等不利于開發(fā)的土地劃入。此次審計抽查的709個縣,已劃定的基本農田中被查出林地、園地等非耕地141.76萬公頃,有67個縣的基本農田實有面積低于考核目標7.25萬公頃(低3%)。

為解決上述問題,有關部門應加快推進耕地后備資源的摸底調查,完善耕地占補平衡制度,探索實施重大建設項目國家統(tǒng)籌補充耕地的政策,確保“先補后占”、“占優(yōu)補優(yōu)”,補充耕地達到占用耕地同等質量。實施耕地質量保護和提升行動,探索實施跨區(qū)域集中連片耕地質量建設支持政策,建立健全有利于土壤改良、地力培肥的激勵機制;嚴格規(guī)范土地流轉,遏制非糧化、嚴禁非農化。結合土地規(guī)劃調整、永久基本農田劃定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逐步清理基本農田中不符合要求的地類,把優(yōu)質耕地劃為永久基本農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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